單位不給我勞動合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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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原問題:《用工單位不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嗎》回復于 2022-07-22 17: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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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怎么辦?》用人單位無故不續簽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怎么辦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不再與職工續簽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當然,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賠償金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一)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不給交社保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1、公司維持或者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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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