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員工在微信上表示過要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讓員工提交離職報告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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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也未繳納社保,可以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3633430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直接走人。也可以微信直接離職走人。但是不不建議你直接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走人。因為你在離職前還能要求公司對你補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后果。“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資和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原問題:《簽了合同,在微信上說了準備離職就一定是解除勞動合同了嘛?》回復于 2023-01-03 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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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單方面解聘員工,需要的是公司提供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和證明依據,一般情況公司不這樣操作,因為這樣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公司在提供依據時打部分是人為因素,不具有法律依據,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員工有權拒絕寫辭職報告,因為寫了辭職報告就等于你自離職員工將公司告到勞動仲裁,以公司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雙倍賠償工資,我們如何應對
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賠償,而員工提出離職的理由,你可以看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有沒有符合你的情況,以此為由提出離職,可以主張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未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離職以此為由要求公司賠付員工離職后,以舉報環保為由要補償。
展開全部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的,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的。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公司以經濟狀況不景氣為由,調薪調崗后,員工不接受調薪,公司讓其離職,合理嗎?
原發布者:luzs208案例來了:前天有網友咨詢,公司以業務調整,她不再適合現在崗位為由,將其調到一個她不喜歡的崗位,而且按新崗位工資要降薪了。公司的意圖很明顯:自己打辭職報告走人吧。遇到這類情況怎么辦,公司可以擅自調整員工的崗位和工資嗎?公司以遲到為由辭退員工,可以問他要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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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