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房屋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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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該房產既然登記在你奶奶的名下,就視為你奶奶的個人合法財產,其在世時可以任憑自己的意愿處分該財產,而不受他人干涉。 2.被繼承人生前在精神狀態、健康狀態正常的情況下,可以親自立下書面遺囑,并注明日期及以簽字,自立下遺囑之日起即生效。公證不是必須的程序,但經過公證的遺囑穩定性較高。 3.你奶奶可以立下繼承,指定該處房產由你父親一人繼承。 《繼承法》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原問題:《關于房產繼承和法律咨詢的問題?》回復于 2022-11-07 09: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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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問題咨詢下
法律規定,繼承人一律平等。這個房子,如果當初建設時只有父母的財產,那么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所有子女平分。不分男女戶口。戶口只在拆遷和分配時有用,而且有用也是針對新安置的房子。原房子沒拆遷,戶口在不在內都是繼承人。一直居住不是獨占或多占的法定理你好在嗎我咨詢房屋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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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 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房屋繼承問題
這個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 1。如果該房是你奶奶享有完全產權的房屋,則按照你父親這一輩的人頭平均分配,也就是說你叔伯均有權繼承;但如果你叔伯未盡到贍養和照顧老人義務或贍養、照顧得比較少,則可以不分或少分; 2。如果該房產為公房,即遺產問題?房屋繼承?
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法定繼承辦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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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