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工廠曠離了公司發消息說15日內補辦離職工資就可補發由于領導的原因沒有簽字15日已經超了現在改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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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擅自離職,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工資結算日,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期限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協調不成當事人再申請勞動仲裁。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勞動者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以及《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之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原問題:《在公司自離了,我去補辦離職為什么讓我15天之后在過來,什么意思?》回復于 2023-02-06 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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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之前的公司離職了,在手機上和領導說一下后直接走的,現在他和我說不走離職流程的話沒有工資
說明你這個老板還是挺有人文關懷的,他最起碼要了解他的員工為什么要離職,是薪資問題呢,還是發展空間問題呢,總之你可以把你發現的問題以及改進的方法跟你老板溝通,相信以后還能成為不錯的朋友。 原問題:《我在一個公司做了半年,現在我要辭職了,領導叫試用期提前十天說過離職,現在領導那邊不給簽字
你好,這種情況是普通求職者經常碰到的問題,解決的辦法如下。首先我們要明確知道的是按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之內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但一般來說常規的操作都是要提前三天或一周左右。企業無條件計發你的工資讓你離職的。而試用期之后就需要提前一我6.28號給領導提離職,領導說找到人我就可以走,現在領導離職了,我需要再重新提一遍嗎?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處理: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3月工資少發 但是已經離職 現在公司補發3月工資沒有我怎么辦
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我在東莞打工,已經離職了,東莞工廠還沒有發放工資給我。
你們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的。如果你突然離職的話,那對公司會造成一定的損失的。如果是不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原問題:《東莞市常平鎮勞動局你好我在華潤萬家工作,我昨天已辭職,但還是不結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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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