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單位簽訂了服務協議,五年內離職需要賠付單位五萬元,請問這種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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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和單位簽的協議是否合法
分兩個問題 一是怎么辭職才符合要求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您好,離職后,與公司簽訂了解除競業協議,入職同行單位,公司以離職一年內不得進入同行業為由,不發放提成。這種情況勞動仲裁有用嗎
首先競業禁止,是對與特定的經營內容有關的特定人的某些行為予以禁止的一種制度。競業禁止的限制對象負有不從事特定競業行為的義務,這種義務的產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如公司法對董事、經理等的競業禁止義務所作的規定;二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簽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必須簽安全生產協議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就是實習單位和我然后和學校簽的就業協議
你的理解是對的。因為你簽的實習合同,所以該合同只是對你在校期間是有效的。如果畢業離開了學校,那自然會面臨著一個雙向選擇。你與實習單位二者之間互相選擇。如果不合適的話,直接離開就可以了,并沒有任何的違約金,自然也不會有任何的賠償! 原問題:《和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花公司的錢培訓,服務期沒到,提出離職后,公司兩個月沒發我工資。還讓我賠付培訓費用
你培訓發了多少錢 這個你是需要賠償相應的費用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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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