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下發《關于支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意見》
2025-06-07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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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下發《關于支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意見》(1993年1月14日(93)財農字第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計劃單列市財政局:農口事業單位利用自身人
財政部下發《關于支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意見》
(1993年1月14日 (93)財農字第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計劃單列市財政局:
農口事業單位利用自身人、財、物條件,積極組織收入,增強活力,不僅是建立自我積累、自我完善、自我發展運行機制的需要,也有利于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業發展、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了使這項工作能夠穩定、健康地發展,財政部制定了《關于支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意見》,現隨文下發。望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加以實施,在實施中有什么建議或問題請及時反映。
關于支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有關指示和要求,結合農口事業單位現階段改革的情況,為進一步支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目的與要求
(一)農業社會化服務,是指所有為支持農業而由不同服務主體,以不同形式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內容總和。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就是利用自身的人、財、物及技術優勢為社會提供各種服務,通過服務取得合法收入,完善和發展事業。
(二)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深化農口事業單位改革,建立自我積累、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運行機制,增強農口事業單位服務功能,搞好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各級財政部門和農口各主管部門要根據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規劃及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扶持措施。
(四)興辦實體的形式,要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根據各單位的不同情況加以確定。可以是技物結合型、技勞結合型、產供銷結合型、農工商一體化、貿工農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可以由事業單位獨辦;也可以由單位與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個人聯辦;或以某種產品、某個產業為龍頭,興辦一些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的經濟聯合體。
二、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應遵循的原則
(五)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要以服務為宗旨,立足服務辦實體,辦好實體促服務,搞好服務促發展。做到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有利于各項事業的發展。
(六)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必須與精簡機構,轉換職能,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相結合。防止新增機構和人員膨脹。
(七)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守法經營,誠實勞動,取得合法收入。現行的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新增加的服務性收費項目要按規定的程序報財政、物價部門審批。
(八)興辦實體不得既有經營職能,又有行政管理職能。經濟實體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有關政策
(九)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后,各級財政安排的事業費總的預算指標不減少,并保持一定增長水平,以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對收入較多的單位,可以將一部分事業費轉為周轉金,支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
財政部門對農口事業單位繼續實行不同的預算包干管理辦法。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農口事業單位,要通過組織收入,逐步向差額預算管理單位過渡;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要拓寬收入來源,在一定時期內向自收自支單位轉化;實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業單位,上交給財政部門的收入,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要繼續用于支持農口事業單位發展事業。
(十)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收入,不論實行何種預算管理形式,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并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收支計劃和決算報表。
(十一)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收入,經財政部門核定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用于抵補事業費支出的,免征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以下簡稱“兩金”)。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收支總額或主管部門根據財政部門核準的預算收支總額分解到單位的核準證明(或預算、決算批復文件),抄送當地稅務部門備案。單位收入年終實際數大于或小于年初核定數時,作為調整預算處理。
(十二)全額預算管理的農口事業單位,年終預算包干結余免征“兩金”。差額預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農口事業單位提取的修購基金和從年終收支結余中提取的事業發展基金、后備基金和補充的周轉(流動)資金,以及上交主管部門用于抵補事業費的收入,作為預算撥款,免征“兩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照章繳納“兩金”。
(十三)農口事業單位興辦的實體,具有法人資格,享有人、財、物管理和經營自主權,除按合同(或協議)規定應履行的義務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侵占、平調實體的財產物資。
(十四)為了激勵農口事業單位興辦實體,新辦的實體應按國家新辦企業享受同樣的現行優惠政策。對已辦的實體交納稅金確有困難者,可按稅法規定程序申請減免稅照顧。
(十五)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資金要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辦法籌集,但主要是通過單位內部積累和銀行貸款的途徑解決。各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要在資金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十六)各級財政部門用于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資金,優先扶持為農業生產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項目,以及農工貿結合、農科教結合、產供銷結合、技物結合等實體,也可以支持從事其它生產經營的項目和實體。
(十七)財政扶持資金方式以有償使用為主。有償使用的資金,可視扶持項目的社會經濟效益情況,在資金占用費率、還貸期限等方面區別對待。不論是有償或無償扶持的資金,都要按照財政支農資金管理的要求,逐步實行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財務管理和收益分配
(十八)各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要幫助農口事業單位及實體加強財務管理工作和經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凡國家制定的現行財務制度和規定,各地要嚴格執行;各地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地區本行業特點的財務管理實施辦法。
(十九)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要加強內部經濟核算,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及時準確的核算成本和費用,正確計算財務成果,提高經濟效益。
(二十)農口事業單位興辦的實體,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和維修保養制度。凡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一切財產,都必須建帳立卡,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做到帳卡相符,帳物相符。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足額提取修購基金。興辦的實體占用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要按協議規定向單位及時交納有關費用,并保證固定資產的增值。
(二十一)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計劃,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有關的財務會計報表。興辦的實體,要視規模大小,配備相應的財會人員,加強財會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農口事業單位興辦實體的財務會計監督檢查工作,促進實體健康發展。
(二十二)農口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興辦實體的收益分配,要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合理建立各項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由同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商定。
(二十三)實體內部的收益分配,要充分體現多勞多得,按勞分配的原則,要將個人的收入與實體的經濟效益掛起鉤來。
五、其它
(二十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并抄報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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