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父母的遺產問題,大兒子霸占房產9年,由于近期太原市對對老小區房產清零,才知道老父親名下有房產,父母均已身故,然后大兒子兒媳以二兒子要開父母死亡證明要挾條件,要我們(二兒子)去公證處公證放棄遺產,(我是老二的媳婦兒,老二于今年4月病故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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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沒了,房產應該由兩個兒子繼承,在沒有分房產的情況下,后來二兒子沒了,老人的房產是由大兒子自己繼承還是和二兒子媳婦平分老人房產
不可以的,如果是父母共同房產,母親沒有權利處理父親部分房產,必須按照繼承關系,進行房產繼承。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在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等情形下,應當按照法定繼承對遺產進行分配。 法定繼承人以及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父母過世,有2個兒子,其中二兒子也過世,請問,父母的房產怎么分配
你好!根據相關法律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十三條 同兩個兒子,父母健在,小兒子去世,,現在父母房產偷偷給了大兒子,孫子可以打官司嗎
如果房產屬于父親個人財產,父親想要過戶給誰都可以;如果房產是父母共同財產,母親死亡后,其中有1/2的房產份額屬于母親的遺產,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母親的遺產,此時父親將房產全部過戶給小兒子,大兒子可以要求繼承母親遺產,即房產的子女放棄登記自己名下父母的房產公證有法律效率嗎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所謂的“繼承開始”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起計算的。 所以應當區分情況來看:第一,如果該繼承人是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前我的父母有四個兒子,大兒子,二兒子在父母之前去世。我的父母現在都已去世,喪事由三兒子,四兒子料理。現在大兒子,二兒子的孩子提出,要平分遺產。請問他們有無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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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