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民事糾紛我是被告已經和原告再法院簽了和解協議(分期付款)對方同意解除我名下的銀行卡支付寶微信但是已經兩個多月了一直沒解除我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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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報了一個梵寧科技的剪輯班,是分期付款,在金盟寶上,已經簽了協議,我能不能解除?
冒用著名企業來招聘外地人搞傳削的典型特征:1。隨隨便便叫你去面試。自稱在網上看到你的簡歷。給你個電話就說你被錄取了,叫你去外地。電話號碼經常是:0769(東莞),0751(韶關),0752(惠州),0760(中山),0753(梅州)等地方的我是原告 民事糾紛微信立案已經一個多月了,本來拒絕調解我不知道法院為啥還要強制調解,現在調解一個多月了沒收到法院任何消息.,請問律師我能要求法院停止訴前調解進入庭審嗎
1、民事糾紛,有兩種審理形式,一是簡易程序,審理期限3個月;二是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6個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公告的60日天數要扣除,就是說不包括在6個月之內。 2、你說的案你好 我和公司簽了協商解除協議
有勞動糾紛無法協商,離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獎金是另外計算的,和之前補償金兩回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公司辭退我,再給我離職證明之前讓我簽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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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