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期間公司未給繳納社保,現在準備離職一起協商補繳
律師回復
-
-
月幫助201720人首先,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你與公司已建立了勞動關系,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保險費。”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故辭職后仍可要求公司為其補繳社保。 原問題:《在職期間公司沒有幫員工買社保!現在已離職!可以要求公司補交嗎?》回復于 2022-07-30 16:31:41
相似問題解答
在職期間未繳納社保
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但是需要注意仲裁時效離職后五險咨詢,是否能讓公司補繳在職期間應繳而未繳納的五險?
可以要求補償。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辦理社保,都是屬于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盡快補充辦理,否則可以去社保部門舉報。如果沒有辦理社保,當事人還可以離職并要求補償。沒有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員工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并要求雙倍工資賠你好 你好,公司未給新進員工繳納社保,后來補繳的,算違法嗎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離職社保公積金未繳納
可以向勞動仲裁主張補繳社保,公積金每個地方是否做強制要求具體做法不一,不做強制要求的話,勞動仲裁委是不受理公積金社保未足額繳納補繳社保可以協議給員工嗎
不能。需要繳給社保中心。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