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f日晚9時,胡??一家因鄰里小事到我的家里鬧事,導致我的心臟病發作,去東明人民醫院急救中心治療后轉入心內一科,被確診為急性心肌梗死,就這樣,我在此治療七天,在陸圈派出所調解無效石,我能不能向東明人民法院起訴要其他們一家賠償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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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去年7月。以下是新聞原文,供參考。 購買保健品獲贈低價港澳游,不料卻成了謀婆婆(化姓)家的一場噩夢。去年7月,家住武漢市江漢區的謀婆婆購買了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價值6666元的保健品,受邀參加“港澳游”的福利旅游團,只需600元。高高興興去旅游,卻在香港遭到強制購物,謀婆婆一時激動導致心跳呼吸驟停,后雖歷經搶救,但一直處于植物人狀態。昨日,記者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終審判決武漢市清潤青公司、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及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共同賠償18萬余元。2017年3月,謀婆婆在武漢市清潤青公司購買6666元保健品后受邀赴港旅游。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則委托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負責此次赴港旅游的具體服務。經武漢市清潤青公司要求,出發前游客需在印制好的《責任說明書》簽名:一切由自身疾病造成的后果由游客自己負責。3月26日,武漢市清潤青公司與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共同帶領謀婆婆及100多人游客抵達香港。27日上午,導游安排游客在一珠寶店購物,可原本計劃的1.5小時購物行程延長至4.5小時。面對突如其來的強制購物,謀婆婆一時激動,導致心臟不適,現場服用速效救心丸。當日12時,導游安排游客離店就餐。飯后,導游清點人數時發現謀婆婆未隨行上車,后在路邊發現,謀婆婆因突發心跳呼吸驟停已暈倒在地,隨后將其送往香港當地醫院搶救。3月29日,謀婆婆被轉到深圳某醫院治療1天,5月25日,轉診至武漢紅橋腦科醫院治療55天,治療期間,謀婆婆家人共花費醫療費用合計29萬余元。謀婆婆家人認為,謀婆婆發病系因在香港遭強制購物引起,遂以謀婆婆為原告將武漢市清潤青公司、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及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訴至江漢區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用及一系列損失40余萬元。江漢區法院一審審理中,經當事人申請,法院對謀婆婆的傷殘等級、后期醫療費、護理依賴程度等進行司法鑒定,鑒定機構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謀婆婆因“心跳呼吸驟停,心肺復蘇術后”,因腦缺血時間長,處于植物人生存狀態,本次發病是在旅途中發熱、有勞累,所處環境不佳等誘因,以及導游未給予必要防護和及時救治所致,但患者基礎疾病為主要原因。鑒定意見認為:謀婆婆目前狀況構成一級傷殘,后期康復治療費用:兩年內,1800元/月或據實賠付,完全護理依賴,旅游行為是其目前植物生存狀態的誘發因素,建議參與度為30-40%為宜(供參考)。法院審理認為:武漢市清潤青公司組織謀婆婆港澳游,旅行社門市部收取團費,應當認定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及旅行社門市部是旅游組織者,與謀婆婆形成了事實上的旅游合同關系,謀婆婆在旅游過程中遭受損害,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及旅行社門市部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門市部系分公司,其所屬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亦應承擔共同賠償責任。根據法醫鑒定意見,謀婆婆的基礎疾病為主因,旅游行為是參與度為30-40%的誘發因素,謀婆婆各項經濟損失為583341.54元,故武漢市清潤青公司、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及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共同賠償233335.61元,扣除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已支付的醫療費5萬元,還需賠償183335.61元。駁回謀婆婆的其他訴訟請求。武漢市清潤青公司認為,公司不經營旅游業務,只是因謀婆婆購買保健品向其贈送港澳游,不是旅游合同主體,不應成為本案被告,且武漢市清潤青公司不存在侵權或者合同違約行為,不應當承擔責任。另外,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認為,謀婆婆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史,卻虛假承諾身體健康、無威脅生命和引起嚴重后果的疾病,并在《責任說明書》簽字書面承諾因自身疾病造成后果由其自身負責,存在主觀過錯,應當減輕旅行社門市部責任。因不服從法院一審判決,武漢市清潤青公司與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決定上訴至武漢市中院。二審中,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提出的《責任說明書》簽字承諾自擔責任問題,武漢中院法官仔細查閱有關證據材料并對當事人進行詢問,查明謀婆婆所參加的港澳游旅游團成員均為中、老年人,《責任說明書》為武漢市清潤青公司統一提供的文本,參團人員均經武漢市清潤青公司要求在《責任說明書》簽字。法院審理認為,該《責任說明書》屬于旅游經營者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減輕、免除其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情形,根據有關規定,該《責任說明書》應當認定為無效,不能因此減輕或免除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和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應負的責任。關于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和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是否存在違約問題。根據司法鑒定意見,謀婆婆旅游中發病是因旅途發熱、勞累、所處環境不佳等誘因,以及導游未給予必要防護和及時救治所致,故應認定本案中旅游經營者即武漢市清潤青公司和湖北萬達新航線國際旅行社四新門市部未盡到安全保障的合同附隨義務構成違約。今年7月16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問題:《強制購物成植物人 強制購物成植物人發生于什么時候》回復于 2022-12-03 2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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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工地上突發心臟病,治療無效去世,工地以自發疾病為由,拒絕賠償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原問題:《工人在工地上生病,搶救無效死亡,工地一點都老師回國后確診了慢性腎小球腎炎,治療了一年了 在日本的時候經常熬夜倒班導致的病情,我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呀,能獲得賠償嗎?現在走投
臨床經常遇到這類的慢性腎炎、腎病綜合征腎病患者,治了很多年蛋白尿、血尿卻始終存在。此時需要腎病患者注意并回答以下幾點:過去使用的方法都有哪些?激素?環磷酰胺?驍悉?為什么這些藥物對自己的病治療無效或暫時使指標轉陰,當出現感冒、感染后又復發?車禍后的治療費用報銷及一定賠償
具體的操作方法有三種:一是一次性賠償,即將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全部計算,一次賠償。二是今后發生的損失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只是確定今后的損失另行處理。三是即使是確定了一次性賠償,但是今后實際治療所發生的費用超出了一次性賠償確定的數您好,我想問一下被強制醫療的精神病人的治療費用、護理費用、康復費用是由誰承擔
由于治療費用高昂,治療時間消耗幾年甚至十幾年,精神病人家屬難以承受。刑事訴訟法及《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均未對涉案精神病人在強制醫療期間費用的承擔作出規定,刑法只規定了“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而對于其適用于哪些精神病人、具體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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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