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房拆房還建,門院、小巷子都作為集體士地,再收取公攤面積合法嗎?
征地拆遷江西 南昌2025-06-08 17:3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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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款包括1、人員安置費;2、青苗補償費、地上附作物補償費;3、土地補償費。能拿在手上的是前兩項,后面的一般是村集體代收(按道理村民應有份)二、嚴格依照法律,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應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房屋,二是集體土地使用權(同時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三、房屋當然應當獲得賠償,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系作為地上附著物補償,各地有相應的補償標準,但是都比較低(一般是按照多少錢一棟);如果是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城中村或城鄉結合部,目前絕大部分的地方是參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補償標準來操作,但實際上評估下來的費用應該扣除土地補償費。綜上,宅基地本身沒有賠償,但宅基地的補償費用體現在土地補償費了,只不過這項費用并沒有發到村民手中。 原問題:《請問,遇到政府拆遷,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應該都要賠償嗎》回復于 2022-11-06 08: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