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房東今年租戶到期想續租一年如果不想重新簽合同(嫌麻煩)只想寫個補充協議注明延續去年租房合同條款可以么
律師回復
相似問題解答
你好,合同到期,大房東因沒收到錢要求退房,是二房東簽合同,二房東叫租戶看房,租戶不想租了,不到期的租金和押金能退還嗎?
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合同結束是否續租,或者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告知的義務。要是你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告知對方你合同結束后不再續租,那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賠償的金額。 一般來說,告知義務是雙方都有的,也就是說,你有責任提前告知房東你我是租房戶,我聯系房東準備繼續續租,房東告知我給我漲錢,離合同到期還有3天,我要不租了,需要找房子怎么處理
如果你之前的租房合同到期了而你現在要續租的話,就是要簽訂一份新的租賃合同,此時房東是可以要求加租的。如果你在合同期間不租的話,房東是可以依照合同上的約定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你們在合同中規定。 但是如果你經過他的同意而將房租轉租的話我是房東,出租房沒到期,我不想租了,
租賃合同沒有到期不想租,首先要仔細看一下合同中關于解除的條款,看您是否享有單方任意解除權,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你解除合同的原因就很重要,看是否有法定解除的理由,比如不可抗力,出租人違約且經過催告仍不履行等行為。如果仍然沒有法定解除的理由,就你好,租房合同寫著到8月21到期,我續租到了8月26號。房東按續租了六天算,這是合理的嗎
租房合同到期,如果房客繼續住還需要重新簽租賃合同。不簽新的租賃合同,按時交房租,屬于履行合同關系,但屬于不定期合同。房主可以隨時解除租賃關系。不住的時候一般可以返還押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租房合同簽了一年,到期后沒有退房,房東說合同上默認續簽,但她說是續租必須半年起步,這合法嗎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既然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則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那自然也可以加租,加租以后成為新合同,而房東要求加租是合理合法的。如你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