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2025-09-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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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2010年8月26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上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查
財政部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2010年8月26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上
財政部部長 謝旭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查批準了《關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安排,受國務院委托,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請予審查。
一、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
今年以來,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環境和各種重大挑戰,各地區、各部門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有關決議,堅持實施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攬子計劃,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積極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經濟運行繼續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總體良好。在此基礎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較好,財政改革與發展取得新進展。
(一)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1-7月,全國財政收入51132.97億元,比2009年同期(以下簡稱同比)增加10460.92億元,增長25.7%,完成預算的69.2%。其中,中央本級收入26970.41億元,同比增長25.7%,完成預算的70.9%;地方本級收入24162.56億元,同比增長25.7%,完成預算的67.4%。1-7月財政收入增長較快,是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物價水平上漲以及去年同期基數較低等因素的綜合反映。一是經濟平穩較快增長。1-7月,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7%,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4.9%、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8.2%、一般貿易進出口總額增長44.3%、汽車銷量增長42.7%、商品房銷售額增長16.8%、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增長81.6%(1-5月數),帶動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進口貨物增值稅和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較快增長。二是價格水平上漲。1-7月,居民消費價格、工業品出廠價格分別同比上漲2.7%、5.8%,相應增加財政收入。三是去年同期基數較低。2009年1-7月全國財政收入下降0.5%(其中,中央財政收入下降6.3%),導致今年同期財政收入增幅相對較高。此外,成品油稅費改革及煙產品消費稅政策性調整翹尾也增加了部分收入。1-7月全國財政收入與2008年同期相比,增長25.1%(其中中央本級收入增長17.8%),折算到兩年中年均增長11.8%(其中中央本級收入年均增長8.5%),屬于恢復性增長。
全國財政主要收入項目執行情況。國內增值稅11919.42億元,增長12.5%,主要是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較快以及工業品出廠價格上漲。國內消費稅3624.89億元,增長37.9%,主要是成品油消費稅、卷煙消費稅以及調整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翹尾增收。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7399.8億元,增長51.6%,主要是一般貿易進口額大幅增長。營業稅6785.97億元,增長30%,主要是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以及商品房銷售額增長較快。企業所得稅10032.07億元,增長17%,主要是企業利潤增長較快。個人所得稅2997.35億元,增長22%。非稅收入5598.75億元,增長7.5%。
中央本級主要收入項目執行情況。國內增值稅8984.82億元,增長12.7%。國內消費稅3624.89億元,增長37.9%。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7399.8億元,增長51.6%。出口退稅4068.15億元(賬務上作沖減收入處理),增長2.7%。企業所得稅6368.92億元,增長8%。個人所得稅1799.25億元,增長22.3%。車輛購置稅967.64億元,增長57.7%,主要是汽車銷售量大幅增長42.7%,以及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由減按5%調至減按7.5%征收車輛購置稅。非稅收入1429.12億元,下降5.4%。
1-7月,全國財政支出39622.23億元,同比增加5734億元,增長16.9%,完成預算的46.9%。其中,中央本級支出8259.97億元,同比增長18.3%,完成預算的51.5%;地方本級支出31362.26億元,同比增長16.6%,完成預算的45.8%。與去年同期比較,中央本級和地方本級支出進度分別提高4.9個和1.9個百分點。1-7月支出總體進度有所加快,主要是按照全國人大有關要求,狠抓預算支出執行管理,強化部門的預算支出執行主體責任,加強分析和動態監控,建立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定期分析、通報等制度,加快轉移支付資金撥付進度,完善項目支出資金預撥制度等,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國財政主要支出項目執行情況。農林水事務支出3142.11億元,增長6.1%;教育支出5616.37億元,增長17.5%;科學技術支出1596.92億元,增長47.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46.84億元,增長22.6%;醫療衛生支出1805.94億元,增長16%;住房保障支出894.62億元,增長13.9%;公共安全支出2474.22億元,增長8.3%;城鄉社區事務支出2652.62億元,增長19.4%;交通運輸支出2314.38億元,增長34.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329.92億元,增長13.4%。
中央本級主要支出項目執行情況。農林水事務支出235.65億元,增長28%;教育支出343.03億元,增長23.5%;科學技術支出928.36億元,增長54.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6.52億元,增長39.8%;住房保障支出268.75億元,增長40.4%;國防支出2919.42億元,增長13.9%;交通運輸支出820.99億元,增長32.3%;糧油物資儲備管理等事務支出293.36億元,增長38%;國債付息支出695.25億元,增長11.2%。
需要說明的是,一些支出項目增幅較低,主要原因是根據宏觀調控需要,適當把握基本建設等項目支出節奏,部分據實結算項目大部分在下半年支出,以及去年同期基數較高等。
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執行情況。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2952.43億元,增長7.9%,完成預算的59%。下達一般性轉移支付10712.92億元,占預算的87.1%。下達專項轉移支付10092.78億元,占預算的75.8%。其中,教育287.65億元;醫療衛生1062.46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699.56億元;農林水2569.08億元;環境保護1056.78億元;住房保障605.72億元;交通運輸667.72億元;地震災后恢復重建706.39億元。
(二)其他政府預算執行情況
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1-7月,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18061.98億元,同比增加10736.75億元,增長146.6%,主要是去年年末和今年年初土地市場成交活躍,1-7月土地供應量增加較快,土地出讓合同管理更加嚴格,地價總水平上升以及各地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入征管。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13160.6億元,同比增加7544.19億元,增長134.3%,主要是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征地拆遷補償等方面的支出增長較快。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1-7月,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8.6億元,收入較少主要是根據《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央企業應交國有資本收益入庫截止時間為預算年度的10月31日,目前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工作正在進行中。待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入庫后,將按照實際收入規模及預算項目實施情況安排使用。地方也在加快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積極開展試點工作。
二、落實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預算決議情況
今年以來,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有關決議,以及十一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積極推進各項財政工作,較好地服務了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一)扎實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
綜合運用預算、國債、稅收等政策工具,并加強與貨幣、產業政策等的協調配合,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擴大居民消費需求。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提高城鄉低保對象等的補助水平,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支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形勢進一步好轉。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重點加大了對保障性住房、教育、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繼續落實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政策,在全國范圍實施家電、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直接促進了居民即期消費。
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資,著力優化投資結構。截至7月底,累計下達中央政府公共投資預算7478億元,重點用于保障性住房、農田水利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教育和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節能環保和生態建設、自主創新等方面。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管理工作。截至8月15日,已代理發行了新疆等21個省(區、市)地方政府債券1140億元,并督促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優先用于中央投資的公益性項目續建和收尾,嚴格控制新上項目,防止重復建設。擴大政府公共投資“以獎代補”范圍,帶動社會投資。
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引導企業投資和居民消費。繼續執行增值稅轉型等政策。對部分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所得稅優惠政策。取消部分鋼材、有色金屬加工材、化工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繼續執行各項未到期的稅費減免政策,清理到期的稅收減免政策,堅決制止越權減免稅。嚴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審批管理。
支持區域協調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認真貫徹落實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的財稅政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保障科技重大專項順利實施,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大力支持前沿技術研究、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等。撥付資金137.44億元,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加大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實施力度,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范圍,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撥付資金194億元,加快實施重點減排項目,促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支持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大重點流域環境保護力度等。撥付資金379.6億元,支持林業重點工程和草原生態建設,提高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撥付資金90.7億元,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和開拓國際市場。
(二)促進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根據年初預算安排,切實加強預算支出執行管理,努力保障“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住房、抗震救災等重點支出需要,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取得新進展。
認真落實各項惠農政策。中央財政撥付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資金867億元,調動了種糧農民的積極性。撥付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345.76億元,補貼品種和范圍進一步擴大。撥付資金410億元,對產糧(油)大縣實施獎勵,支持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和臨時存儲糧油等政策。安排資金50億元,支持開展全國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治理,解決當前部分地區洪澇災害暴露出的中小河流防洪標準低問題。安排資金100億元,啟動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二期規劃,支持受災嚴重地區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撥付資金336.69億元,支持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實施重大水利建設項目等。撥付資金268億元,支持農業綜合開發和各地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撥付財政扶貧資金212.58億元,支持各地加快實施扶貧項目。撥付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39.15億元,促進農業保險發展。實施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
推動教育優先發展。中央財政撥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595億元,全國1.3億名農村中小學生免除學雜費并得到免費教科書,中西部地區約1228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得到生活費補助。繼續實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撥付補助資金31.7億元,全國2900多萬名學生受益。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政策基本落實。撥付2010年度國家獎(助)學金70.3億元,確保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就學。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撥付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59.8億元,約1136萬名中職學生得到生活費補助。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穩步推進,撥付專項資金50億元。支持啟動新一輪“985工程”,促進高等教育發展。
加大社會保障和就業投入力度。中央財政撥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專項補助資金53億元,截至7月底,試點地區總參保率達到70%以上。撥付城鄉低保、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837.82億元,切實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撥付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1324億元,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撥付補助資金236億元,繼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提高120元左右。撥付專項資金352.4億元,支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總體要求,堅持投入與改革并重,合理調整支出結構,加大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支持力度。促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中央財政分別撥付補助資金399億元和46億元,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各級財政補助標準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支持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截至目前,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人數達到12.47億人。撥付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86.7億元,健全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提高救助水平。撥付補助資金257億元,支持各地開展9類21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繼續支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采取以獎代補辦法,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綜合改革。支持啟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支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下達進度,中央財政廉租住房補助資金447億元、城市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15億元、公共租賃住房補助資金20億元、農村危房改造資金75億元已全部下達。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給予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優惠政策。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一律免征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將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納入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范圍。加快推進少數民族地區游牧民定居工程。
切實保障抗災救災資金需要。繼續大力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2010年中央財政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預算安排1002.99億元,已下達918.92億元,完成預算的91.62%。目前,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整體進展順利,城鄉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中央財政撥付資金35億元,大力支持玉樹地區抗震救災。切實保障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需要,三年內中央財政擬安排資金210億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安排205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安排5億元;2010年安排90億元,2011年擬安排100億元,2012年擬安排20億元。目前,先行啟動的禪古、甘達兩個示范村700余戶農牧民住房建設即將完工,第一批重建項目已開工建設。同時,針對今年水旱災情嚴重的情況,及時安排資金72.72億元,大力支持各地防汛抗旱,切實保障南方洪澇、西南旱災等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產生活,做好水利防災減災等工作。支持甘肅省舟曲縣開展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救災工作,中央財政及時撥付綜合財力補助資金5億元,用于搶險救災、基礎設施修復以及倒損房屋重建等方面。
(三)加強財政科學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高度重視財政管理,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加強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深入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完善預算編制管理。細化了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體系,進一步優化部分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控制和減少代編預算規模,預算年初到位率有所提高。完善支出標準體系,加快項目庫建設,建立了重大項目支出事前評審機制。探索建立預算編制與執行相結合的機制,結合當年預算執行進度編制下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加強對部門結轉和結余資金的統籌使用,并與預算編制緊密結合。推動資產管理和預算編制有機銜接。將可以固定數額的轉移支付提前通知地方,要求地方比照執行,并將其納入本級預算,增強地方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支持稅務、海關等部門依法征稅,嚴格非稅收入管理,努力做到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狠抓預算支出執行管理,支出進度進一步提高,各項重點支出得到較好保障。切實推進預算支出績效評價,中央本級試點部門由2009年的94個增加到115個,試點項目由2009年的167個增加到200個。加強對政府投資預算執行情況和重大財稅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小金庫”專項治理不斷深入。
強化政府債務管理。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要求,抓緊完善工作方案,細化具體政策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健全管理制度。同時,強化國債余額管理,合理安排國債發行規模、時間和節奏,調節國庫存款波動,降低國債籌資成本,不斷完善國債期限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積極推進預算公開。建立健全中央財政月度收支情況定期公開機制。擴大預算公開范圍,細化預算公開內容。向社會公開的中央財政預算表從2009年的4張增加到2010年的12張,中央本級支出預算表以及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表細化到款級科目。其中,2010年中央本級支出預算表進一步細化為23類123款,比2009年增加了2類82款。積極推動部門預算公開,截至目前,共有73個中央部門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中的收支預算總表和財政撥款預算表。
(四)深化財稅改革,構建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體制
資源稅改革在新疆開始試點,對原油、天然氣按5%的稅率實行從價計征。實施差別化的住房稅收政策,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鞏固增值稅轉型改革和成品油稅費改革成果。進一步規范和清理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加大對生態功能區、民族地區等的轉移支付力度,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政府預算體系,試編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目前,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正在匯總和審核。在縣級全面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快,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擴大到12247個,地方30多個省份實現了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范圍擴大,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全面推進。
三、下一步財政工作安排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態勢總體良好,但面臨的國內外環境仍然錯綜復雜。從財政看,今年后幾個月隨著經濟增速放緩,以及2009年同期財政收入基數的逐步抬高,全年財政收入增幅將呈現明顯的前高后低走勢,財政支出壓力依然很大,全年財政收支緊張的矛盾仍較突出。根據當前的經濟財政形勢,下一步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穩定政策作為宏觀調控的主基調,堅持把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的關系作為宏觀調控的核心,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落實好積極的財政政策,并加強與貨幣政策等的協調配合。同時,提高政策調控的針對性、靈活性、預見性和可操作性,加強對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及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把握好政策實施的力度、節奏和重點。深入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促使各項政策措施切實發揮作用,更好地鞏固和發展宏觀調控已取得的成果,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財政部將繼續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有關決議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努力增加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收入,繼續實施和完善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各類中央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資金都要優先安排續建、投產和收尾項目。加快實施科技重大專項,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積極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和技術改造。繼續實施并完善推動節能減排、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和新能源發展等的各項財稅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和推動西藏、新疆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大部署,完善相關財稅政策措施。繼續落實好促進東北振興、中部崛起和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促進農村改革與發展。完善對種糧農民的各項補貼政策,落實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健全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加強資金保障,力爭今冬明春受災嚴重地區規劃確定的中小河流治理全部完工,加快重點地區中小河流防洪體系建設。大力支持實施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二期規劃,確保如期完成2010-2012年規劃確定的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加快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步伐。加大對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推進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支持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扶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施以獎代補。增加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險種,擴大區域覆蓋范圍,提高部分險種的補貼比例。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
三是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加大財政教育投入,促進教育優先發展。做好分省份核定地方教育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來源渠道等工作,推動實現到2012年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4%的目標。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組織實施好重大項目,逐步解決教育發展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中的問題,增強財政保障能力,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完善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研究適時調整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做好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大力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逐步擴大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切實保障汶川、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需要,加強資金監管,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開展。密切關注舟曲縣特大山洪泥石流、部分地區洪澇等其他災害情況,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產生活。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給。支持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試點。
四是繼續深化財稅制度改革。做好新疆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推進西部地區以及全國資源稅改革。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研究完善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完善消費稅制度。研究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嚴格控制新設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繼續清理整合現有項目。加快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完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和使用管理制度。繼續深化部門預算等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積極支持金融體制、收入分配、基礎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等改革。
五是切實抓好財政預算管理。在扎實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的基礎上,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嚴格非稅收入管理,確保完成全年預算收入任務。健全預算支出責任制度和執行通報機制。加快中央代編預算和轉移支付下達進度。確保基本支出預算按序時進度、項目支出預算按項目進度撥付。全面清理結轉和結余資金。嚴格控制追加預算,努力提高預算的嚴肅性。切實加強中央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保障政策落實到位。進一步推進“小金庫”治理工作。積極推進預算支出績效評價,努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強化管理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深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力爭2011年中央本級支出預算中的部分重點支出公開到“項”級科目。積極創造條件,推動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對外公開。大力推進重大民生支出公開。督促部門做好本部門預算信息公開。切實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抓緊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分類清理規范地方政府已設立的融資平臺公司。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加快管理制度建設,實現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的全口徑管理和動態監控。強化其他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并審議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是對財政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對于推動依法理財、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具有重要意義。我們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繼續認真落實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有關決議,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努力完成全年預算和各項財政工作任務,大力推進財政改革與發展,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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