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由于無可參考的交易價格無法適用市場價
征地拆遷陜西 寶雞2025-06-08 06:4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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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題主說得非常清楚,這件事情總的來講并不復雜,我先逐一回答,再提出我的建議,僅供參考。 1、說明你是無房戶,購房屬第一次置業; 2、說明你所處地段是城鄉結合部,或是“城中村”,現在剛改為涉農街道,正處在城市化加速階段; 3、4說明了地產、房產性質,可謂一喜一憂: 喜的是該土地為國有土地,而不是集體土地,如是集體土地,那是肯定不能交易過戶的,時下比較尷尬的“小產權房”就屬此類。但慶幸的是,你的這宗地不是集體的。 憂的是該土地性質為劃撥,不是出讓,這仍是不能入市交易的一個障礙。但這個障礙并非完全不能逾越,關鍵是要通過正常途徑,將土地性質由劃撥轉為出讓。但這對你來說,將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如果政府不同意,或在此有統一規劃(比如修路),土地變性將很難實現。 5、說明了協議內容,拋開其他因素,條款基本尚可,還應加一句“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但此協議仍屬違規交易,原因就在于土地性質。不過一旦簽訂,協議對雙方當事人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可以用作今后打官司的證據。 6、說明付款憑證是具備的,也是重要證據。 7、說明了一個可大可小的問題,名字很重要,你最好查看一下對方身份證,查實“權”、“全”之誤,如是同一個人,則事小,找對方確認修改協議簽名,并重壓印章或指印即可;如不是同一人,則事大,有可能涉嫌欺詐,不過這種可能性似乎不大。 8、購買農村自建房雖有違規之嫌,但不與戶口性質相關,可不考慮。 9、既然沒有房產證,就不能過戶,因此,拆遷賠償肯定還是要由對方出面,這也應該在協議中有所約定,如無可與對方簽個臨時補充協議,約定賠償全部歸你。協議無效的說法欠妥,只能說是違規,但仍具有法律效力。有后種言論的,一般是在補償價格高于買房價格時,對方有反悔之意時最易出現,所以你應該提前在協議中約定好,即便對方毀約,你還是可以爭取追回既得利益的。 10、農村自建房可以申請辦理房產證,但用于交易肯定屬于違規。不能正常的交易過戶,自然就不能以你的名義辦理房產證。 綜上所述,既然協議已簽,冒風險肯定是必然的,不過應該盡量把責任和義務約定好,尤其是關于遇到拆遷補償時如何應對的條款,必須盡快落實成白紙黑字,這樣才能避免以后扯皮。 當然,如果想全身而退,就只能與對方協商終約,拿回自己的錢,另尋他法購房。(其實在面臨拆遷時,對方很容易反悔的,趁這時候談退出是最佳時機,談得好可免去你的違約賠付,拿回本金)。 教訓:買房是終身大事,不能貪小便宜、吃大虧,弄不好會血本無歸的!即使有理,真要打起官司來,也是很傷精傷神的,得不償失啊。 原問題:《關于購買農村自建房的問題》回復于 2022-12-03 08: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