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與前夫離婚了,1904年離的,協議離婚,1988年結婚,生了一個兒子,今年33歲,我沒有享受安置政策,戶口不想遷入,硬要我遷入,2015公公贈予給前夫前面的一間房15.24平米,我兒子跟我的,今年6月拆遷,前夫一分錢也沒給我,前公公利用我與兒子的名字,廠里增配了一間小房子,沒有我與兒子的分,給了前夫的姐夫。前夫的哥哥廠里福利購房也是用了我與兒子的,算住房困難,享受了購房優惠,哥哥死了,前夫的媽也死了,現在這房打官司,可能分錢了,這一切因為而起,但是,我沒有一分利益,我請教您,我該怎樣捍衛我的利益。戶口本遷入前夫家,我娘家04年拆遷我能享受拆遷的待遇,那時是算人頭的。
相似問題解答
你好,我前夫因病去世,我已再婚,前夫家里拆遷,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我的孩子能享受拆遷房嗎
按人頭的話,你孩子是能享受到的我前夫是農村的,我們母子是居民戶口,享受了17.5的安置房,后來離婚了,我戶口所在地動遷了,我能享受嗎
合理合法,因為他是你親生兒子,是直系血緣母子關系,不是空掛戶在你家的其他親屬;至于離婚一事,屬于你的個人私人問題,別人無權過問和加以宣揚,你自己不聲張誰人會知道呢 原問題:《我在十年前離婚,兒子歸前夫,當時戶口隨我,離婚后由于前夫是農村戶口前夫原先是宅基地房,戶主是前公公,離異后戶口一直沒有遷出,如果前夫家的宅基地拆遷我有賠償嗎
結婚戶口遷移(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1,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2, 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你好,我和前夫離婚快十九年了,我們的共同財產全給了前夫,兒子歸我,現在為了兒子我想把屬于我的要回來給幾子,不知是否可以?
還是有你的住房權利的。法院在審判中會根據房產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前還是之后、購房款的來源、離婚時是否取得房產證等方面來確定房屋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而作出合理判決。法院會遵循保護婦女、子女權益原則,保障子女能夠健康成長,照顧無過錯兒子死了,前夫把兒子的房子也收走了不給我住
沒理解,房子屬于誰的呢?如果是兒子的,你有繼承權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