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我在公司上班4年,公司一直不給我簽合同也不買保險,我可以去勞動局仲裁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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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你不想繼續在這工作了,就以不繳納社保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4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另外,社會保險也可以要求補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原問題:《您好,我在一家企業工作了4年了單位一直不給我們簽訂合同沒有交任何保險,還有工作10年的也沒解決怎么辦》回復于 2022-08-25 0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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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幾年,公司沒有簽合同買保險。如果我以不簽合同不買保險為由辭職,要求公司如何賠償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餐廳上班老板不簽合同,不買社保,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不會改變你的事實合同的存在。你可以主張的權利。1,支付雙倍工資,2,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3,要求公司補交社保。你雖然是主動辭職,你辭職的原因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我去公司上班然后公司不給我簽合同
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月起支付,應再得8個月的工資。這8個月的工資就是補償沒簽訂勞動合同給你造成的利益損失含社會保險的補償。下面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我在一個公司上班22個月左右,公司給你我交過保險,我可以仲裁公司么
不能補交,但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要盡快,有訴訟期的,因為你要用收到的繳費明細作為證據,也就說明你已經對被侵權行為知情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您好 我母親55歲 在餐飲公司上班 連續一個月不放假 也不簽勞動合同 可以申請仲裁嗎
勞動仲裁不受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是勞動關系,屬于勞務關系。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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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