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業務人員以幫助單位進貨為由,將單位用銀行匯票所購貨物提貨單隱瞞的方式私下交給他人抵債,是否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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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企業真實的會計工作,只有反映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時的原始憑證,沒有文字描述也沒始憑證的順序排列,需要根據外來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需要根據自制原始憑證進行計有原提結轉的賬務處理,需要根據原始憑證所反映的內容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實訓可以要求學生不看文字描述直接分析原始憑證進行會計處理。(I) 2017年12月2日,采購人員除剛出差借支差旅費2萬元,開出現金支票。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星序報批后,到財務部廣預借差旅費。備用金分為定額備用金和非定額備用金。非定額備用金一般按估計需用數額領取,支用后報銷,多退少補。定額備用金按照規定的數額領取,支用后報銷,補足原定額。借:其他應收款——除剛. 20000貸:銀行存款 20000(2) 12月3日,采用委托收款方式收到前期中南公司貨款340萬元,銀行結算方式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證等,銀聯是銀行卡的線下支付清算平臺,網聯是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借:銀行存款 3 400 000貸:應收賬款——中南公司 3 400 000(3) 12月3日,購進A材料650件,單價760元B材料1 100件,單價705元,貨款價稅合計1485 315元,運輸費用價稅合計22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轉賬支票結算。運費按重量比例分配,重量比例為2:3。企業將發票聯作為原始憑證記賬,抵扣聯和認證通知單按月裝訂成冊以備稅務機關檢查。(4) 12月3日,向工商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本票張,金額1274 130元,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存款屬于其他貨幣資金。本票是自付證券,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據交換地區。匯票是委付證券,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5) 12月3日,使用銀行本票購進C材料2200件,單價495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銀行本票已交給收款單位,銀行間已辦理資金劃撥。(6) 12月4日,從大地公司購進D材料850件,單價102元,價稅合計101 439元,采用商業承兌匯票結算,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原問題:《會計作業不知道怎么下手!下面是作業,求幫忙解答謝謝》回復于 2023-01-02 02: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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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他人網絡信息犯罪 盜竊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合伙人以進貨為由,騙錢算詐騙嗎
你好,由于具體情節不清楚,我無法判斷。但是我可以給你介紹詐騙罪的具體構成要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單位以科室解散為由,強制調崗
車間解散調崗,屬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必需,是合理的調整,勞動條件不降低的,勞動者應當服從;勞動條件降低的,勞動者可以拒絕,用人單位強行調整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一)項規定以“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立馬通知單位以不同意勞務派遣為由終止合同
如當初與公司簽訂合同時沒有約定需服從調動安排,可參考一下勞動法內容維護自身權益(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虛構事實但隱瞞真向是否構成詐騙
首先要清楚詐騙罪的概念和構成要件: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數額較大是指:詐騙罪的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 還有一個比較相類似的是合同詐騙罪: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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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