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人員死亡后,其養老金余額,公積金,企業年金等,第一順位繼承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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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余額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分配。繼承如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順序繼承。繼承分配平均分配原則。《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原問題:《工亡后養老金繼承分配》回復于 2022-12-02 00: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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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個人賬戶的企業年金,養老金,住房公積金能分割嗎
這個不一定。首先這二者的繳費基數就不一定一樣,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有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而企業年金的繳費基數則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企業有很大的自主權。所以基數就不一定一樣想問下職工去世后企業年金應該咋分配
這個不一定。首先這二者的繳費基數就不一定一樣,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有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而企業年金的繳費基數則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企業有很大的自主權。所以基數就不一定一樣您好 在天津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債務人的養老金 公積金和企業年金嗎?
法院不能強制執行企業年金,除非是債務本身是因為企業年金基金引起的。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養老金余額繼承從何時開始?
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規定的比例分別繳納,繳費進入兩個賬戶,一個社會統籌賬戶,一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由92年4月開始的個人繳費100元以下工資2元,100元以上3元,到1995年全面改革,建立兩個賬戶,個人繳費由工資的3%,丈夫的債務無力償還,可否執行妻子的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
法院不能強制執行企業年金,除非是債務本身是因為企業年金基金引起的。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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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