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規避勞動合同法,強行利用滿50歲不在簽訂勞動合同,退回勞務派遣公司,現已失工2個月,要求該單位繼續履行無固定期限合同,恢復工作維權。
相似問題解答
我是勞務派遣工,簽訂2年固定期限合同連續被派遣同一單位十多,受什么說法,能和用工單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嗎
沒有違反,你可以看一下勞動合同法中關于勞動派遣的規定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五十萬元?! 〉谖迨藯l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提出,每滿1年要支付2倍工資嗎? 您好
您好!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萌藛挝贿`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工作滿十年,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多賠償幾個月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復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制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2113您可以根據此規定5261主張雙倍工資。2、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上限嗎?
展開全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二次固定期限合同期滿,單位拒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第3次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在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前,勞動者無權要求用人單位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3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屬于違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