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已轉正,要離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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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批準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復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于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三、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原問題:《我在試用期 離職我們領導不批 我應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2 08: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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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離職領導不同意
你們領導這明顯是在欺負你,或許是他惜材,不舍得放你走,但是這些都不影響你想要離開,必然是有理由的,有現在公司沒有的東西,那么你可以適當提一些出來,這樣他也會大概清楚,不會再死纏爛打下去不論他放不放你走,正常提辭職,一個月之后都可以走,他沒有我要離職領導不同意,不讓走,還威脅我說沒有好處,怎么辦
1。長時間請假2。告他去3。走,不管他 (你無情,我就無義 。況且如果你真是個人才,且那個要挖你的人真的很看重你的話,人還會聽你老板的一面之詞啊!!!!!) 原問題:《我要辭職,但是老板不放人,還威脅我,我該怎么辦》我去公司才2個月,本來是3個月才轉正,領導看我表現好給我2個月提前轉正,可轉正后就發現自己懷孕了,要保胎
建議去找領導委婉的談談 來自職Q用戶:樊女士我談下個人看法:1.先主動和上級與人事談談,先說說這兩個月的工作成績和學習情況,對公司的感受和適應情況,最后再說兩個月轉正的事情,以及比較明確的轉正日期。2.如果溝通不果的情況下再考慮離職問題,這你好!領導逼迫自動離職!我要怎么保障我的權益?
提供對方逼迫的證據,或者自己不走,讓單位辭退。然后申請勞動仲裁。我是有七天一個試崗期通過了,之后簽了一個合同,公司員工要轉正必須達成轉正目標業績提成才可以轉正,所以我現在還沒有轉正,多久可以離職
您好,通常轉正手續是要在試用期結束前一個星期辦理好的,如果過了試用期,而還沒有轉換正式員工的勞動合同,單位還應該支付(試用期過后到辭職時間,沒有簽訂任何合同的工作期間的雙倍薪資),不過也看參考下你的試用期合同有沒有其他說明。公司不按時發放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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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