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致傷,需要治療,單位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人社保局沒有給與延長停工留薪,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是完全享受延長停工留薪期的,請問有什么處理方法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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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并享受有關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先由企業根據《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分類目錄》(青勞社[2006]58號)相關條目確定。具體程序是:職工發生工傷經搶救或治療后,應及時將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報送給所在單位,申請停工留薪和。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按照《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同時,向行政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傷情尚未穩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復工作仍需治療的,應在期滿前5個工作日內向本單位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書面申請,并提交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用人單位同意后,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 原問題:《工傷停工留薪期如何確定?如何申請延長停工留》回復于 2022-12-16 1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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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 咨詢工傷延長停工留薪期以及往后事宜
您好:從您的描述看,單位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又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經確認批準只延長一個月,而該工傷職工在申請延長結果未出來之前休息時間超過一個月,這期間單位“都發著生活費,而且是等于他之前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的這樣?按照工傷停工留薪期申請延長鑒定結論出來之前還算停工留薪期嗎
最長不超過24個月工傷停工留薪期長短標準 工傷停工留薪期長短標準
咨詢可以點擊頭像選擇電話咨詢方式聯系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 勞動局鑒定不能繼續延長停工留薪期 我申請復議 復議期間工資怎么計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工傷停工留薪期延期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根據工傷人員的傷情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鑒委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用人單位接到職工延長停工留薪期申請后,未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確認的,視為同意延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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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