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壓了一個月工資然后是月底最后一天發上個月拖欠到六號才發這個月現在還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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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4月底離職的,公司壓之前壓我3000,最后一個月工資也沒發,現在都半年了,也不給我
如果在你交接前的工作中,確實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地方,人家拖欠你的工資也無可厚非。如果他們找不出其他有利的證據,而是一味著不發給你工資,你首先可以督促,如果很過分的話,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申訴解決。你的到該部門工作時所簽訂的勞動協議上,有沒有關于單位無故壓了上個月工資,說下個月發,合理合法嗎?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家規定工資至少每月一發。具體規定如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快遞超市拖欠工資,辭退我說20號發工資,現在又說是月底發
合法離職的,單位需要在離職后立即支付給你剩余工資,不過根據形成的用工形式不同,救濟途徑也不同,你可以選擇以下具體的救濟途徑來解決工資拖欠: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無故克扣拖欠工資!(本月20號發上個月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通常在下個月支付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比如5月的工資在6月支付,如果拖過6月就違反50條規定了。你是這個月離職、是不會影響到上一個月的平時工資10號發,壓一個月工資第二個月發上上個的工資,這種情況,我離職能拿完所有的工資嘛?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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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