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工資10號發,壓一個月工資第二個月發上上個的工資,這種情況,我離職能拿完所有的工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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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于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原問題:《勞動合同上說這個月十號發上個月工資,結果這個月十號發的是上上個月工資是不是壓工資啊。只買工傷,可不》回復于 2023-01-04 23: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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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克扣拖欠工資!(本月20號發上個月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通常在下個月支付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比如5月的工資在6月支付,如果拖過6月就違反50條規定了。你是這個月離職、是不會影響到上一個月的公司28號發上個月工資合理嗎?
不違反《勞動法》的。不過這樣相當于押了一個月工資,但是如果離職后所押的公司不發的話,那么就違法。 不過《勞動法》也建議,每個月的10號為發薪日。把工資放到次月月底發,有些違背人情了。如果是剛畢業的年輕人,沒什么積蓄,這樣發薪是會感覺到有些不這個月發上上個月的工資合理嘛
很多公司是當月發上個月的工資,這種情況是合理合法的,只要不是拖欠工資等行為即可。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你好,我想咨詢,這個月15號是發上個月工資時間,沒有發工資,我自離了,上個月工資我還能拿到嗎
每個廠情況不一樣,按規定工資是不能拖欠的,可是現在的企業都是這樣,壓工資,你只要是上班的天數都應該有工資,如果廠里要不到就去找勞動仲裁部門,再不行就去法院訴訟 原問題:《廠里每個月15號發工資這個月15號沒發我就沒去上班了上 個月工資還能拿不給發上個月工資
既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寫仲裁申請書,交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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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