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入職已滿三個月還未簽勞動合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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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試用期三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肯定是違法的。已確定勞動關系,一個月之后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就應該應支付員工2倍工資。如果公司并沒有給你,那么說明公司在侵害你的個人利益,所以可以起訴公司,要求相應賠償。擴展資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為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直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單獨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原問題:《試用期三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嗎?》回復于 2022-10-31 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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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兩年多未簽勞動合同
你好,入職超過兩年,現在要求兩倍工資賠償,已經超過仲裁時效。會得不到支持。未簽勞動合同而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的,應當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分段計算時效。而不是從離職后開始計算一年。 原問題:《入職兩年多,未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兩倍工資賠償,是否過你好,公司入職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違反勞動合同法 但是現在很多勞動者喜歡 因為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仲裁員工入職未簽勞動合同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你好,入職簽的是合約是不是不等于簽勞動合同
廣東胡律師:補充回答:入職手續只代表你與單位有勞動關系,但是不等于合同。入職手續不等于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包括以下: (1)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4)生產條件或工入職三個月未簽署勞動合同
展開全部用人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從入職后的第二個月起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從法律角度講,試用期是相對勞動合同期限而言的,沒有勞動合同也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試用期。只要你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你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不簽勞動合同對你并無不利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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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