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小孩子小,跟的女方,現在女方有神經病,不能讓孩子離開的視線,不讓孩子去上學,孩子現在5歲了,撫養權能去法院要回來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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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上海海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回答: 探望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于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系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那么,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規定子女探視權的行使的呢? 一、婚姻法第38條第1款規定: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由此可見,探視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按照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時間,探望子女的權利。探視權屬于身份權的范疇,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而享有的身份權。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離婚而產生的一種身份權。它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婚姻法第36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所以,離婚后對不直接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來說,只是變更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方式,而不解除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此,離婚后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是父母雙方應盡的法定義務,同時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對子女的探望也是應有的法定權利,這種權利和義務不能因離婚而消除。而離婚的父母一方拒絕另一方探視自己子女既無法律依據又不符合情理,更與現代文明社會發展不相一致。婚姻法增設探視權的條款,一方面更加細化了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使父母承擔撫養子女的法律義務更加具體化,不僅體現父母對子女物質利益上的幫助,而且也體現了父母對子女精神上的關心和培養。另一方面,也可避免離婚后撫養子女一方拒絕對方探視的違法行為,一定程度上也加強離婚后父母雙方對子女撫養權的法律責任,使支付撫育費義務和擁有探視權的權利對等,促進家庭和社會的穩定。 二、探視權的行使 1、是要行使好探視權的請求權。這種請求權實際上是一種自然主張權,即只要當事人在離婚或變更撫養關系時不放棄,探視權就與直接撫養權同時成立。這種權利不需要確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張只是探望方式、時間等。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必須象主張解除夫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一樣,主張行使探視權,要求與解除夫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一并解決,并一同寫入法律文書中,作為日后行使探視權和履行協助義務的依據。登記離婚或法院判決離婚時,夫妻雙方未就探視權提出請求,而在離婚后發生探視權糾紛的,可以“探視權糾紛”為由,單獨提起訴訟。 2、是對探望的方式和時間要明確。當事人協商或法院判決,都得對探望的方式和時間作出明確的規定。方式一般可選擇“上門探望式”、“帶走逗留式”等。上門探望式是指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母,在一定的時間到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家中行使探視權。但這種方式要因人而異,對離婚時矛盾不大的,就可以采取,對矛盾大的不宜采取。這樣,有利于子女的成長和社會的穩定。帶走逗留式是指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帶走子女,與其生活一定時間,以行使探視權。這種方式無論從子女健康成長,還是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大到社會的文明發展和穩定來說,都有優越的一面。不管選擇什么時間和哪種方式行使探視權,都應按照協議或法院判決執行,在協商一致,相互協助的情況下進行,確保探望權利的實現。 3、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視權是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當事人的權利,但它的行使必須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學習成長。不能為了行使探視權,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長、學習方面受到影響。特別是在采取探望的時間和方式方面,要根據子女的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對哺乳期內的子女,就不應采取“帶走逗留式”;對上學的子女就應在其假期或休息日進行探望等。在保障有利于子女(下轉第59頁)(上接第52頁)身心健康同時,也要保障權利人行使探視權,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能以權利人的探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為借口,侵犯權利人的探視權。只有采取互利原則,才能本著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撫養方的撫養權利行使和探望方的感情交流的心理需要。 如果您對我的答案滿意,請采納。如果還有任何的疑問,請繼續追問,謝謝。 原問題:《離婚后女方不讓我看孩子有什么拌法律咨詢》回復于 2022-10-31 1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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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離婚有孩子,孩子也跟女方,現在和我有了孩子,男孩,都想要怎么判的啊
肯定有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即使母親再婚未成年子女的生父也有義務撫養子女到年滿十八周歲,如果生父拒絕撫養的話,未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訴生父索要撫養費。追問:繼父呢繼父也有撫養的義務追問:可是繼父的跟女方離婚后,現在不讓直接見孩子怎么辦?
可以起訴對方要求行使探視權。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女方二婚帶一個六歲孩子跟男方結婚又生一個孩子,這個孩子兩歲,現在因為家庭瑣事鬧矛盾要離婚。兩個孩子一直在女方家里帶,女方父母不讓男方探視,不讓進女方家門。女方本人沒有工作,請問這種情況男方訴訟離婚能否拿到一個孩子的撫養權。
我認識女方時,她有一男孩12歲了,撫養權是歸她的,(她娘倆戶口在外地),現在又與初婚男結婚不久生一女兒兩歲多了,妻子鬧離婚,要去法院啟訴,請問法院會將小女兒判給她嗎?(我和小女兒是本地人) 原問題:《夫妻離婚孩子的歸屬權..女方是二婚并帶一沒離婚,不讓見孩子,孩子在女方家
其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孩子的撫養權,如果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后也是有探望權的。如果不離婚的話,就不好說了,俗話說:“清官難辦家務事”,如果說你去報警,或是直接以男方不讓見孩子為由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也是不會受理的。 原問題:《您好!離婚時孩子小,協議離婚孩子歸女方,現孩子己超過3歲,想要回扶養權,有好的方案嗎?
去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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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