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分不分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了,啥時候開始不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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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三只眼 近日,據新華網報道,安徽省肥西縣駱大爺在兒子生活的杭州遇車禍身亡,僅因老人未辦理暫住證,保險理賠便按農村、城市而有區別,兩個標準竟相差40余萬元。 基于長期以來的中國二元社會機制,2004年,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賠償金標準根據死者的戶籍性質不同,分別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兩者之間的差距懸殊,于是引發了“同命不同價”的問題。比如,2005年底重慶一起車禍中有3個孩子不幸喪生,兩個城市戶口的孩子各獲20多萬元賠償,而農村戶口的孩子只有9萬元賠償,不及前者的一半。當時就引爆了輿論對于戶籍制度的強烈譴責。 之后,司法、立法機關也做出了“補救”。2006年,最高法公布了一份司法復函,明確:交通事故的死者雖然是農村戶口,但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賠償按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之后,不少地方的法院都規定:農村戶口的受害者,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適用城鎮賠償標準。2010年《侵權責任法》也明確,同一起侵權案件中,只能適用一個標準,必須“就高不就低”。 杭州這起車禍中,駱大爺雖然是農村戶口,但在杭州生活了2年,按理應該適用杭州城鎮的賠償標準。但目前的情況是,雖然駱大爺的兒子拿出房東證明、物業公司證明等證據來證明駱大爺生前在杭州居住滿一年,但保險公司依然不認可,強制要求提供駱大爺的暫住證。顯然有暫住證才能按城鎮標準賠償,只是保險公司的土政策,.如果駱先生在杭州當地法院起訴的話,法院應該會認定駱大爺可以適用杭州的城鎮賠償標準。 但現行的死亡賠償標準,仍然是按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根據戶籍性質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死亡賠償標準,即使像駱大爺這樣的進城者能“就高”適用城鎮賠償標準,普遍的“同命不同價”現象卻依然存在。別說跨省,就是安徽本省內部也有30多萬元的差距。 按“死亡賠償金相當于生前收入的補償”的法理,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城鄉兩套賠償標準,無非是中國城鄉差距懸殊的現實的反映,同時司法解釋又強化了這種差距。所以,要杜絕“同命不同價”,關鍵還是解決中國地域發展差距、城鄉二元結構的大問題;同時,在東部沿海城鄉發展比較均衡的地區,司法機關要適時推出城鄉統一賠償標準的試點。 原問題:《什么時候交通事故賠償不分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回復于 2022-12-16 06: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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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分不分農村戶口和非農戶口
是的,現在還是分兩種戶口性質來定賠償額度的。因此要舉證屬于哪種戶口性質。非農業戶口的賠償額度肯定多一些。最近結束了幾個交通事故賠償案,都是按這個標準來定的。 原問題:《現在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嗎?》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跟城鎮和農村戶口有關系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類似案件的處理有一個批復,內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我想問一下現在甘肅這邊的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多少?全省統一標準還是要分城鎮和農村戶口?
你好,現在全國都統一,具體什么情況?可以購買我的圖文或者電話咨詢進一步溝通。死亡賠償金城鎮戶口界定條件
如果死者是農村戶口,按照城市標準賠償的標準: 1、必須是在城市有暫住證; 2、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必須是超過一年以上。 原問題:《死亡賠償金按城鎮標準的必要條件是什么》交通事故致死的農村戶口賠償標準跟城鎮的一樣嗎?
1、車禍死亡賠償標準分農村戶口和城鎮;以戶籍登記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為補充; 2、被害人如果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 3、法律依據:《關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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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