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解除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 根據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司法解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的一般情況外,承包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的: (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三)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原問題:《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是什么》回復于 2022-09-16 22:36:47
相似問題解答
關于工程勞務分包工的合同糾紛,可以解決嗎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合同法》等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工程分包沒有分包合同,根據什么法律執行?
我們根據《建筑法》的有關規定內容如下: (一)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二)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法》工程勞務合同糾紛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公司與總包建筑公司簽訂合同后,又與個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 是否屬于違法分包,與個人簽訂的合同是否為無效合同
總承包單位將勞務工程分包給勞務公司后,勞務公司再將勞務工程分包給個人的,是屬于違法分包的行為。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的工程
一、工程分包常識中的分包工程的范圍 根據工程分包常識,總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兩種方式完成合同:一種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種是將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承包單位完成。采取后一種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