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在1996年和幼兒園(事業單位)簽署了住房協議,保證我母親住房一直到她終了一天,現在已經20多年,所住房屋是公房要拆,現在單位現任領導人不承認以前的協議,(協議當時是手寫,加蓋公章),請問我可以通過什么途徑去幫母親維權,謝謝!
相似問題解答
我父親是老紅軍,于1990年去世,我母親現在已經病危,我父親的住房,,現在是我弟弟居住,請問如我母親去世后,我父親的住房,我們可以繼承嗎?
首先確定一下,你母親跟別人沒有領取結婚證,他們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他跟你母親只是同居關系,跟你父親沒有任何關系,當然無權繼承。 其次,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父親去世后,如果房子作為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應該你好,我母親住的房子是單位公房,現在去世了,作為子女是否可以繼續住下去
承租人租賃公租房滿5年后可以購買公租房。租住公租房滿5年后可申請購買公租房,購買價格,可以按成本價+利息購買自住。購買后后只能居住,子女也可以繼承,但不能上市進行交易,要賣只能按購買時的價格賣給政府,政府會付活期利息。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離婚后房產歸女方,男方無房可以帶母親一直住嗎?直到他母親去世。
原則上不行,看女方態度,可以點擊律師頭像聯系我們,專業辦理婚姻家事案件我父母2005年協議離婚,房產歸我父親所有,但當時未辦理過戶,我母親去年去世,我父親現在想把房產賣給我(我是獨生子女),房管局說房子現在因為母親不在了只能作為遺產處理,不能交易
住房權益屬于誰,是看住房房產證登記人姓名。以及得到住房時候,你母親和父親是否婚姻存續期間,是的話。不管登記人是你爹媽誰名字,住房權益屬于他倆共有各一半。你說有離異協議,注明住房權益歸你爹,你需要先確權才能繼承,、需要那一份離異協議去公證一下如果和母親一同居住生活,其無住房,母親和其弟是否將母親的住房賣掉,此人將無處安身。
1、如果弟弟不同意出售,則無法出售。2、母親先分1/2,另1/2由母親和所有子女以及爺爺奶奶均分。3、出售的方法,經過協商補償,其他人放棄繼承,由1人繼承過戶,然后才能出售。 原問題:《房產在父親名下,他已去世。現在母親與最小的弟弟共同居住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