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待崗3年,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賠償工資標準是按正常在崗時標準嗎,有什么依據
律師回復
相似問題解答
海南員工請病假是按什么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病假工資計算公式: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補充:一、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待崗工資可以做為解除合同賠償標準嗎
你自己想終止合同,也就是相當于你自己提出離職,公司不會給予補償的。你要想的補償,只能在每月給你的工資上做文章,類似的待崗工資,至少應該滿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這一標準。因此你可以參考每月發給的生活費,是否滿足這一標準,如勞動仲裁 強制待崗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
其實,可以直接在仲裁的申請書的第一個請求中,寫明“因什么什么原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即可!一般來說沒有不通過(受理)的,即使仲裁不受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不需要多此一舉再給公司發通知了。因為向相關部門(包括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書就已經符合請問如果在單位待崗一年后如何單位解除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是按照待崗工資計算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勞動者在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讓勞動者待崗,勞動法有什么規定
我國目前的勞動法律中,并沒有“待崗”的概念或者規定。 所謂的“待崗”是指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員工處于等待恢復生產后上崗的意思。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