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是否適用于生產經營場所
相似問題解答
商場消費,發生意外受傷
看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滑倒,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消費者在商場摔傷后,打官司要什么證據
一、怎么證明是在商場摔傷?從過錯的證明責任和推定上來,無論是商場還是顧客的過錯往往都由商場來舉證,而且在舉證不足時的過錯推定上,處于商場和顧客所處地位以及相互間利益的權衡,法院往往傾向于由商場承擔舉證不能或不足的不利后果,即推定商場存在重大酒店摔傷,酒店有責任嗎
在酒店摔傷,是因為什么原因導致的?具體情況不同會導致酒店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具體可以點擊我頭像詳細溝通老人在養老院摔傷骨折,養老院有責任嗎
搜集養老院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證據,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酒店侵權糾紛問題
你好這個有監控當然好了,沒有監控了,你們可以要求他解釋為什么沒有監控,他無法解釋就是心虛理虧 了另外,你問這樣的問題,也是知道那個法條了吧,也有一定的法學基礎。作為顧客,在酒店滑到,你們證明這個事實,如地面濕滑而滑到即可,酒店如果不能舉證反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