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判了一年四個月,我媽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能申請監外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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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鑒于你智力正常,因此應該屬于精神病人,從而你無需監護。 不過,由于你身體存在殘疾,身活不能自理,你的父母有撫養你的義務。 原問題:《生活無法自理但是智力正常的殘疾人是否可以要求自己的監護權為父親或者母親?》回復于 2022-10-29 21: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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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可以申請緩刑嗎?
適用緩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說明,罪行比較輕微。判處重刑的罪犯,不能緩刑。(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例如,有的雖然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據你好醉駕被判2個月拘役能申請監外執行嗎
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最長時間為6個月。在看守所執行。除非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否則不可以監外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酒駕被判了2個月,但我是乙肝患者,是否可以申請監外執行或者取保候審。
符合下例其中一種情形的可以監外執行:一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不符合上述其中一種情形的不能監外執行。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2妻子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離婚嗎
你這么問就說明你也知道這是有點困難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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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