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作單位優化只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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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應該是1個月的工齡補償,加上額外的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可以據理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局申訴,要求仲裁。 原問題:《公司辭退員工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只賠償1個月工資合法嗎?》回復于 2022-10-29 17: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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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調休數月只發基本工資,合法。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關于公司優化崗位,人事賠償
公司最近需要縮減,準備把我們部門裁撤,人員解聘。請問根據勞動法我們因該得到怎樣的賠償。另外我老婆現在在懷孕期間,請問我這個情況,法律上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原問題:《因為公司要優化人員將我解聘我會得到怎樣的賠償》公司停工待崗只發基本工資合法嗎
如果你原先的崗位“滅失”的情形下,單位可以與你協商換崗(安置期間可以待崗),同意的換崗,不同意的則結束勞動關系。不合理的。變換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必須要和勞動者進行協商,并取得勞動者的同意。 原問題:《休完產假公司讓我待崗,只發基本工資,請問合土地征收只賠償青苗費合法嗎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直接發給所有權人,土地補償撥付到村集體,由村集體統一管理使用或按照你們當地的規定進行分配。不需要安置的,安置補償費發到個人。按照你說的,人家給你補活的苗子錢是對的。其他補償由村委通過村民大會來決定如何分配,或者如何給你調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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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