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8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2次會議、2018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
相似問題解答
咨詢一下:依據《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第6條,如果只造成經濟損失但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是否以認定為刑法137條所指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展開全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1.15 法釋[2000]33號)第八條第二款 在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關于虛假訴訟罪的最新解釋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