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已搭成,但有一方不到現廣辦理,另一方只能起訴,法院判定還是參照之前的離婚協議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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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起訴離婚:向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1、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準予離婚2、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原問題:《離婚,但是另一方不回來辦理離婚,那可以起訴離婚嗎》回復于 2022-12-15 1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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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后,一方對于房產確認起訴,另一方能反訴嗎?
還訴啥啊,財產啊?訴訟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夫妻已協議離婚,疫情原因,一方無法到場,單方可以辦理離婚嘛?
第一,如果當事人想采取協議的方式離婚,那么必須雙方同時到場,任何一方都無法單方面辦理。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同時,根據《婚姻登記條例》離婚冷靜期間,夫妻一方跟據離婚協議將房產過戶給另一方,另一方反悔不去簽字離婚怎么辦
近來接待咨詢中經常遇到一個問題,即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協議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離婚后一方持房產證及離婚協議去房產局辦理過戶或者交易手續,被房產局告知,需另一方到場簽字否則不予辦理。而此時,另一方往往反悔或提出苛刻條件,面對這種問題怎么解決?一方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辦理離婚?
協商不成的只能去起訴離婚。具體可以購買我的電話服務進行深度咨詢。協議離婚好還是起訴好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可以協議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只能起訴離婚。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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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