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賠償金少了,而且里面有很多霸王條款,能解除嗎,協議抹掉了我的勞動報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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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雙方已經在協議上簽字蓋章,就表示已對協議內容,包括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數額等相關內容達成一致意見,所以不存在分歧,可以正常履行。2、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是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應在幾號發上個月工資,你查查單位所屬地是否有《工資支付條例》,或者單位《集體合同》、你的《勞動合同》中是否明確了相關內容。打個比方,深圳市的規定是不得超過支付周期7天(如果周期是每月底,就是次月7日前發;如果周期是每月20日,就是27日前發)。 原問題:《請問下面這個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能拿到賠償金嗎》回復于 2022-10-29 0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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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的合同段霸王條款嘛
你好,最后一條不合法,因為這屬于競業限制條款,而不屬于前述各條的服務期條款,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條款必須要求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競業限制補償,否則即使簽訂了,勞動者也不受此條的約束。 原問題:《您好,請問一下,下面協議中的霸王條款具有法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竟業協議還有效嗎
此問題現行法律無明文規定。個人認為不影響,因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有明文規定應該承擔何種責任,在承擔了法律規定的責任后再讓單位承擔競業限制協議不生效的后果,一是法無明文規定,無依據;二是對單位不公平,因他已經承擔了違法解除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存在霸王條款 咨詢
找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提起仲裁,不服仲裁提訴訟。用人單位最長一個月和勞動者簽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等上一個月,再行處置。滿一個月不定合同開始每月雙倍工資。如果公司解約,還可能有補償金和賠償金,看當時情形。 原問題:《新單位不試用期結束后工傷簽了私了協議后,如里發現賠的與法律規定的少了很多?能再要求賠償嗎?
平等主體的公民和法人之間的協議必須遵循公平、合法性原則協商訂立,顯失公平的協議自訂立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與公司簽訂了調解協議,但其所獲賠付金額明顯低于工傷保險政策中規定的標準,則工傷職工及其家屬仍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公司辭退我,再給我離職證明之前讓我簽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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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