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擔保被起訴黑戶,會影響農村建房房審批嗎?唯一住房會被強制執行嗎?
經濟糾紛浙江 麗水2025-06-07 10:13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老師您好我給你的意見是這樣的首先你要明確自己的擔保責任是怎樣的。有沒有過了擔保期限。有約定擔保期限的,過了這個期限你就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沒有約定的,是債務到期后的六個月內你保證義務的。如果判斷是有擔保義務的,再分析你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一般擔保的,你是享有一個先訴抗辯權。也就是說債權人不先起訴債務人,是不能向你要求承擔擔保責任的,連帶擔保就不享有這個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以要求你返還,你再向債務人追償。一般擔保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為連帶擔保。提醒你一點,如果只是口頭說明債務人有還款能力的,沒有訂立書面合同的,不構成擔保,不承擔責任。最后。你要注意自己的擔保范圍,是有限擔保還是無限擔保。前者指的是,以你的擔保財產作為責任財產,舉個例子,你以5萬元做擔保,債務是10萬元,即使你是連帶責任的,也只承擔這5萬元的還款義務。如果是后者,你要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責任。你說自己只有一套房產,即使是還不了錢,一般也不強制執行。你有工資,以工資承擔責任即可。有擔保自己能承擔義務的,可以轉移房產,只要這個行為不妨礙你的清償能力降低即可。 原問題:《我給人擔保,欠債人跑了,我被起訴,會強制執行我的房產嗎》回復于 2022-12-15 09: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