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不發工資,想知道該怎么處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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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建議您與您的主管領導取得一致意向后,與主管人力資源方面的工作人員及主管財務方面的同志,主管工會方面的工作人員聯系。找出公司不發工資的真正原因,請求公司盡快發放工資。您如果有繼續在此公司干下去的意向,先請教公司內其他員工是如何處理這種事的,也要體諒公司的難處,因為公司與員工的利益是一致的。如若公司確屬耍賴,不負責任,那么這樣的公司我想以后也不會有什么前途,有損您今后職業生涯發展,您可以勇敢地決定離開這樣的公司,要抱定這樣的心態,您在職場上會越走越好。如您時間觀念強,必須現今領,可以提請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協調解決。若用人單位在承諾的期限同仍未兌現承諾,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我還是堅信公司畢竟是公司,是組織,不會的不合情理的行為。望慎重對待,若您是剛參加工作,更應多看、多思、少說多做,不可嵥驁不馴。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6、關于證據,你只要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就行了,最好的就是勞動合同,有關依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也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原問題:《公司無故不發工資,該如何做?》回復于 2022-11-23 06: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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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不發工資
你應該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公司欠工資不發,要怎么處理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公司工資不發請處理一下
這個應該是因為你在公司下來盤點時,部分貨少了的情況有關;你自己詢問一下,公司打算怎么處理吧;不要動不動就到勞動局去,而且是你錯在先,公司完全是有理由先暫不發工資的; 原問題:《公司不發工資怎么辦?》你好,想咨詢一下公司扣押工資不發。應該怎么處理啊。謝謝
用人單位拖欠或克扣工資的,包括辭職后扣押工資不予發放的情況,可帶上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工牌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去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站查詢打印)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公司不發工資,一直拖
簽合同的嗎?有可以證明你為這家用人單位工作的證據嗎?譬如面試通知,入職登記表,工作服,工作證,會議通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足額的向勞動者支付報酬,逾期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強制執行。 原問題:《公司總是不發工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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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