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合伙種植水果,沒有簽訂有協議,由于水果價格行情不好,一直來處于虧本,其中1人于2018年初起自行提出不再參加管理,自動退出,后經其他合伙人多次電話通知其回來參予,但其在電話上明確提出不再參加并講由其他合伙人管理,不再參予,也不提出補償要求,之后該合伙人不再參加經營,其他合伙人繼續管理經營。到了2022年5月已退出的這人突然提出要其他合伙人補償(分紅),這個要求法律會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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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現在合伙人要退股,其他合伙人提出兩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需要補償嗎
打算合伙公司注銷嗎,如果不想干了,就向工商局提出企業注銷申請,如果一個合伙人要退出,另一個想繼續干,就由繼續經營的人出資收購退出者的股權,到注冊企業的工商局申請將企業變更為一人的公司 原問題:《與別人合伙開公司,兩年一直虧損,合伙人要求退出請問合伙人經營商鋪違反了法律其他合伙人有責任嗎?
你好,這個要看是違反了什么了跟人合伙投資,合伙協議約定固定分紅,不差與管理經營,現在合伙人一直拖著不給錢,可以起訴嗎?
九江縣人陳某因為看好珠寶市場,想經營珠寶生意。經初步估算,這筆生意要投入資金60萬元,可陳某只有40萬元。于是陳某便想邀請朋友劉某合伙。 劉某并不懂珠寶生意,但同意出資20萬元,并要求不承擔經營風險,自己也不參加珠寶生意的經營管理,而且每年營業中合伙人中途退出
合伙生意中途能退出,但如果因退出對其產生損失的部分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未履行通知其他合伙人義務的合伙人內部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約定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主體適格達成的合同均為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但不一定都能履行,履行不能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股權轉讓協議也是如此。一般情況下即便未經其他股東同意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仍然是有效的,但未必可以得到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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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