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一下簽了勞動合同公司可以炒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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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因公司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你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工齡支付你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另外公司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否則應當再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原問題:《簽了合同,公司炒人怎么賠償》回復于 2022-11-07 2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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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問一下杭州這邊是不是入職簽了勞動合同就交社保,如果簽了勞動合同公司沒交社保怎么辦 你好
依據法律,員工入職,用人單位一定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給員工繳納社保!“簽訂勞動合同”與“繳納社保”,這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樓主要離職,與是否簽訂過“勞動合同”無關,直接離職就是了。然后辦理各種關系,如果單位沒有給樓主繳納社保,直我想問一下,公司和我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簽了協議后,還可以上訴賠償以前未交的養老保險嗎
不能,除非雙方不能搭成協議才能申請賠償。因為既然簽了離職和解協議,就證明你們雙方已經過協商,你已承認協議上的內容。按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可進行協商,勞動者也可到勞動監察部門或工會請求三方協商,如果協商不一致或想問一下,可以幫助找人嗎
首先你要告訴我要找的人是誰其次你要告訴我前因后果,這樣我才能幫你找人但是如果你的家人或者親戚朋友失蹤的話建議立即報警,警察可以幫你找到的除此之外你還可以利用網絡的微信 微博 貼吧 來發布尋人啟事 原問題:《能幫找個人嗎?》你好,我想問下,首先是簽了勞動合同的
如果聘用書有勞動合同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規定,那么它應該是有法律效力的,聘用書并沒有違約賠償的條款,1個月里改去其他公司,不具有違約行為,不要付法律責任或者交違約金,因為,未簽定勞動合同,未約定試用期,責任在企業一方.(這1個月可視為試用期你好,我想問一下,簽了自由職業者承攬協議算是勞動合同嗎
不屬于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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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