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為疫情提前告訴售樓部說不租了他已東西沒搬的理由要收幾個月房租然后起訴我到法院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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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向原房主主張違約金的。至于違約金多少,雙方的約定不是太具體,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孫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孫女士的實際損失來確定。1、《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2、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離的現象,房東應這樣做:告知其在一個合理期限內(如3天)搬離并交清房款,否則向法院起訴。如在告知期限內未搬離,到法院立案庭起訴,并請求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內的貨物。起訴還房款、遲延給付房款的同期銀行利息、搬離租屋、給付超期租住的租金。3、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賃物,在房屋租賃期滿后,出租人不論是收回自用還是準備出租給其他承租人,都得有一定的時間作安排。因而,承租人應當提前決定是否繼續使用,并向出租人溝通提出,以便出租人及時對房屋的使用進行安排。提前向出租人提出的另一個作用是,如果出租人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再將該房出租給原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及早安排,以免陷入被動局面。擴展資料有些出租人在租賃期滿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繼續向承租人收取房租。這實際上是承諾了租賃期的延長,而不能稱承租人違約。但這種延長的租賃關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易于產生糾紛。因此,如雙方都愿意續約,應重新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在房屋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出租人由于某種原因,確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時,應當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給承租人以經濟賠償。承租人未及時提出繼續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賃期滿后又未及時遷出承租的房屋,即屬違約行為。這時,承租人除了應當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的違約金,如果因這一違約行為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而這種損失已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原問題:《房子已經賣掉,但原租客不愿意搬走,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14 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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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疫情我要求房東降房租,房東不降說要起訴。法院支持降房租嗎?
如果你因為租房子,要求出租者給你退房租,這是很正常的,不算是騷擾。 你違約應承擔違約金,當房租房東應退還給你。 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民事權利。 原問題:《租房子跟房主(不是房東,她也是租的)因為租金產提前一個月給他說離職,但是他說要證明,我說因為疫情原因要提前回去,他讓我拿證明我
你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你沒有正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你應該按《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但用人單位必須證明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的損失有因果關系。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您好,我房租提前15天交,但是可能會因為工作原因不想租了,中介想把我的東西扔了
你好,合同是怎么約定的呢你好!一個朋友問我要東西,我問了他要給誰,最后發現他騙了我,我告訴他要將東西要回去,就自取了,犯法嗎?
如果你確定這個人是騙你的錢。首先要有充分的證據。比如說借條,微信轉賬截屏,電話錄音等等。有了這些你可以找到他,然后報警由派出所協調解決。如果他執意不還。 那么可以到法院起訴他,有派出所出具協調過的證據是最好的。我曾經起訴別人不還錢,800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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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