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廠房租賃給乙方合法經營使用,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條款如下:
一、租賃用途
根據合同條款,乙方以競標方式與甲方達成廠房租賃意向,甲方同意將座落于 的廠房租賃給乙方從事正當經商行為。
二、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租賃費用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當年租賃費一次性付清,以后租期內分上下半年支付,第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度的 月 日交租金 元整,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月 日交租金 元整,以此類推。
三、租賃時間
廠房租期 年,期限從 年 月 日至從 年 月 日止;租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期結束,合同自動終止。
四、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水、電暢通、廠房基礎維修以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
2、合同生效后,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水電費由乙方自付,水費 元/方,電費 元/度。
3、乙方不得利用本廠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并應注意相關的防火防盜,否則,因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無故中止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概不退還余期租金和保證金。
2、合同期內,甲方也不得無故中止合同,或單方面提高租金或轉租房屋,如有以上行為,也將視為違約行為。甲方必須賠償合同期內乙方全部損失,包括乙方自建廠費用、房屋裝修費用。
3、雙方保留進一步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在租期內,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災害、政府拆遷等),需中止合同,則由雙方協商解決,租賃費按天計算。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合同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責任人: 責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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