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員工沒有簽勞動合同,8.16號入職,9.16號離職,然后她居然仲裁我們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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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闡述的問題有點模糊不清,還有你是從公司的角度來提問的嗎??根據你所說的,大致可以獲取到幾點信息: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是2013年5月份入職,現在是2013年10月);2、沒有業績扣一半工資,次月再無業績沒有工資,這一點是跟薪酬有關;3、員工上班玩游戲,規定了自動離職,這一點是與公司規章制度有關。如果員工有足夠證據證明以上是情況屬實,公司敗訴的概率很高。首先第一點:在勞動合同法里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存在要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 第二點關于薪酬方面,沒有業績扣一半工資,次月再無業績,就沒有工資。這一點也與法律有一定的沖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點是,員工上班玩游戲、不按時打卡等等,公司是否有嚴格、正規并且在有關部門審查通過有規范效力的規章制度,并且是否有組織過全體員工進行學習規則制度的內容,并且公司有保留員工到場學習的簽到記錄。以上均涉及到公司的正規管理,如果出現這些漏洞,那么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是違法用工。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更多是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公司的管理應該嚴謹規范避免出現這些法律空子而造成損失。 原問題:《沒有簽訂合同員工現在申請勞動仲裁,怎么解決去年來的公司,沒有簽訂合同,從5月來時沒有業績,然后公司規定下個月沒有業績發一半工資,再一個月沒業績沒有公司,上班一直玩游戲上網,規定了自動離職,現在他申請了勞動仲裁請問有什么辦法解決,可以說他是兼職嗎?他一直也沒有按時上班什么的,沒有打》回復于 2022-11-18 22: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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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員工入職未簽勞動合同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您好!請問員工入職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員工離職申請勞動仲裁,該怎么處理呢?
你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法在先,你能怎么辦呢!1你可以死不承認與勞動者有勞動關系,而是一口咬定是勞務關系,任務完成勞務關系終止,不存在賠償問題。如果勞動者無法自證你們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你勝訴,不用賠償。2 當1不成立才提出2。你不能承認您好,我們公司是新創公司,然后六月份有位員工入職,我們計劃在7月9號傍晚簽合同,但她那天白天就申請離職了,自愿離職,后續合同也沒有簽,現在她去勞動局提起仲裁,說公司入職一月后沒有簽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她這樣惡意仲裁請問有什么辦法能解決嗎
1,你所在關于試用期的問題,看勞動合同法的第19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入職兩年多未簽勞動合同
你好,入職超過兩年,現在要求兩倍工資賠償,已經超過仲裁時效。會得不到支持。未簽勞動合同而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的,應當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分段計算時效。而不是從離職后開始計算一年。 原問題:《入職兩年多,未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兩倍工資賠償,是否過沒有簽入職合同要簽離職合同嗎
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后,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以及社保轉移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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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