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后續問題產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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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李偉民律師 云南玉源律師事務所主任 讀者提問: 我與宋某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宋某將其一套在銀行按揭抵押的房屋以75萬元賣給我。因簽訂合同時尚有20萬元的抵押貸款未還清,合同中約定由宋某清償20萬元銀行抵押貸款后再辦理房產轉讓過戶登記手續。銀行知道買賣合同的情況后,說他們不同意轉讓,我們簽訂的合同無效,對此我很擔心,請問這種情況該怎么處理? 律師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除非經抵押權人同意,用轉讓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或者受讓抵押物的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以外,抵押人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是對實際轉讓行為的禁止,即登記抵押的房產不得實際轉讓、不得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而不是對當事人簽訂上述登記抵押房產轉讓合同的禁止性規定。就你提出的問題而言,上述法律不是針對抵押財產轉讓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結合物權法第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關于合同效力問題的有關意見,你和宋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并非無效。至于糾紛的處理,提供以下意見供你參考:盡管合同有效,但在解除抵押之前,未經抵押權人即銀行同意,房屋的所有權是不能實際變更過戶到你名下的,因此若你不想再買這房子,你已付了房款但宋某未清償銀行貸款解除抵押,你可以以抵押權未消除無法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宋某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如果你想買這房子,則可要求宋某盡快清償銀行債務消滅抵押權后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這兩種方式,你可先與宋某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起訴訟。 編輯:劉燕 原問題:《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買賣合同發生糾紛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14 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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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產生的糾紛問題
因支付租金產生的糾紛有以下三種處理方式:1、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3、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銀行房產抵押貸款問題
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于租賃仍然有效,銀行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租金收入也可能難以獲得。其次,如果借款人不按期還貸,銀行有權處置抵押房產用來歸還貸款。抵押登記權的風險:“一物多押”的風險。《擔中介公司全額收買我的住房,暫時不辦理房產過戶,但要求我把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抵押,是啥意思?后續會不會產生糾紛或風險?
你好,最好是和對方簽訂合同約定好經濟糾紛問題,車抵押問題
由抵押人按照抵押合同享有優先權,但是應辦理抵押手續,否則不能對抗第三人。 原問題:《我把車抵押給個人然后和國家有經濟糾紛車應該給誰》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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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