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我必須支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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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也有相應規定。按照以上規定,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 截至時間為滿一年的前一日。 原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回復于 2022-11-23 09: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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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已離職,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嗎
展開全部你對相關法律條款的理解是對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為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2014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已離職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嗎
展開全部你對相關法律條款的理解是對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為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2014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勞動者的主張是合法的,勞動仲裁會予以支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
有時效性,關于雙倍工資的主張,勞動者需要在知道或英國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超過一年,無法維權,雙倍工資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申請雙倍工資?
可以拿到雙倍工資,就你手上的證據材料,是可以拿到雙倍工資的。建議你保存好相關證據,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提起仲裁。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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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