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深夜被盜,已報案派出所已經立案,公司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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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原則上,公司沒有責任?! ∫?、真實案例: 員工聲稱電腦在公司宿舍被盜,認為公司收取員工住宿費,但對員工財產安全卻沒有任何保障,存在管理漏洞,訴至法院要求公司賠償損失。法院審理后認為,公司對員工存放在宿舍內的財物并無看管、保管義務,也不是侵權賠償責任主體,對員工電腦被盜并無過錯?! ?、員工: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內,晚班后回到宿舍發現筆記本電腦不見了。于是,向宿舍管理人員講述情況,并報案。 員工認為,事發當日,恰好有同宿舍員工離職,且該同事也在宿舍過夜。公司每月均有收取住宿費,但宿舍外走廊和樓梯等重要地方未安裝監控系統,對員工財產安全沒有任何保障,存在管理漏洞?! ?、法院認為,公司向員工收取住宿費,則應該提供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標準的宿舍給員工居住,但對員工存放在宿舍內的財物并無看管、保管義務。員工只是懷疑電腦被已經離職的員工偷走,但真正的盜竊者是誰并未確定,故無法確定公司的宿舍管理與員工的電腦丟失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其次,公司不是侵權人,其提供的宿舍也不是公共場所,不屬于其他類別的間接侵權人或法律規定的應承擔侵權責任的其他人?! ?、另外,員工認為公司在電腦丟失事件中存在過錯,如出入宿舍人員未攜帶廠牌,離職員工未按照規定辦理退宿手續且未交還房間鑰匙等?! 》ㄔ赫J為,這些措施均是公司的宿舍管理規定,并不是對員工作出的財物保管承諾或者財產安全保障承諾。在本案中,公司并無過錯。 二、討論的前提: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員工被盜財物損失,從現有法律規定來看,法律依據確有缺失。 1、住宿如果免費,公司原則上就是無責的?! ?、如果住宿收錢的,那是否僅僅是提供安全標準的宿舍呢,能否包含安保的義務呢?收取住宿費的行為性質主要是租賃行為,還是與賓館酒店類似的經營行為呢?如果是租賃法律關系,則出租方在無合同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并沒有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如果是經營行為,則構成《侵權責任法》上的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顯然,公司為員工提供住宿,是公司為了更好地招聘到員工并更好的服務于公司生產而做出的一種商業行為,收取勞動者住宿費,如果勞動者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則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一種租賃合同關系,而租賃關系當中,出租人僅對租賃物本身符合安全標準承擔義務,不對租賃物里面的財物安全承擔保障義務(建筑物本身的問題所導致除外),這時,勞動者要求賠償顯然是沒有依據的?! ?、如果住公司宿舍,是公司強行要求的。并且通過各種公告和告示顯示公司會有保安等措施保障勞動者安全,讓勞動者放心在公司宿舍居住。這時,公司構成對勞動者一種財產和人身安全的保障和承諾,即使未簽訂合同,也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者可以提供公司的公告或者宿舍管理制度等證據,證明公司存在這方面的承諾,勞動者據此信賴公司能夠提供有效的安保措施,而將貴重財物放在宿舍,如財物被盜,則公司違反了約定義務,存在違約行為,也是對勞動者一種信賴利益的損害,勞動者由此可以要求公司對此進行賠償。 原問題:《公司宿舍被盜,請問公司有責任賠償員工的損失嗎?》回復于 2022-12-24 0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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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十萬以上辛安鎮派出所報案不給立案,我該向什么部門報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報案派出所不立案
報案以后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向公安機關提起復議、復核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認為沒有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你好,具體什么情況呢到派出所報案民警不立案
報案之后公安機關先決定是否受理為案件,受理之后才會考慮是否立案偵查。對于受理為案件,但決定不立案偵查的,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只有受理后,經查案值不夠、犯罪事實輕微、對象死亡或無行為能力等情況,才會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發生以下幾種公司要求員工貸款給公司用
你說的意思應該是,以你們個人名義去向銀行借錢,錢是給公司用,自己沒有使用,自己其實就成了一個借款的平臺; 如果公司未能按照銀行規定的時間還款,那么銀行就會找借款人,借款人就是你們,第一責任人就是借款人,是你借的錢,這個思路應該清楚吧。 如果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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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