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0年6月9日-2022年3月13日,在湖南省地質測繪院就職,期間用人單位未簽勞動合同,未買社保,只有口頭承諾的工資和提成,在2022年年底結算時,用人單位造工資表時承諾有38433元(這筆錢并不是2022年全部的工資,還有部分工資因單位未收款而未算進來)第二年分四次發,過幾天卻說單位今年效益不好,只能發18433元,還有20000元等第三年效益好了再發也可能不發了,于是我在2022年3月13日提了離職,而工資缺并未結清,直到2023年1月9日才拿到18433元。2022年部分未算進來的工資以及承諾的20000元是否合理,如何解決?
相似問題解答
老板口頭承諾工資提成不兌現,員工離職后克扣員工工資
勞動案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并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勞動法咨詢師,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隨時走人,并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本人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因遲到而被用人單位以按一分鐘一塊錢的方式扣除工資,并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已好多年,但該用人單位始終未與本人簽署勞動合同合同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克扣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報酬,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你好,我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要支付兩雙倍工資,離職后。
展開全部你對相關法律條款的理解是對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為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2014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時發工資與承諾工資不符
如果你掌握些許你與該公司之間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建議你馬上走勞動爭議仲裁途徑,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以及要求公司依法補繳社會保險和經濟補償金,其實這也是一大筆錢,而且基本是勝訴的,仲裁可能會主持調解,到時你以此為籌碼老板就非常被動了,用人單位不結算工資和獎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