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仲裁到對方律師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成功!因為我在對方給我兼職的誘導下簽訂了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同時簽了份網站維護協議)其中一條為五、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注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不再以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等事由,要求甲方支付本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所以判定我輸,我想問下這還有翻盤的可能嗎?對方拖欠工資,沒交社保,每周工作48小時。網站維護協議給了一個月的錢就斷了,而且給的錢上備注的是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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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雙方勞動關系爭議、勞動合同解除補償、社會保險費用補繳等問題,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1、 本協議簽訂后10日內,甲方承諾給予乙方補償金壹萬伍千元整(小寫:15000元),作為勞動關系解除和乙方社會保險待遇等一切損失的補償。 2、 自 年 月 日始,甲方與乙方勞動關系解除。乙方自愿放棄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及相應保險待遇,并承諾不再申請補繳。 3、 乙方撤回于2022年12月23日向北京市順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的仲裁申請,并承諾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訴訟、信訪、舉報)追究、詆毀甲方勞動爭議、社會保險、運營等問題;也不得干擾甲方及工作人員的運營及工作生活。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給勞動者繳納五險一金,勞動者事實勞動關系解除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五險一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協議書,甲方未為乙方購買2年社保,在社保局簽協議賠償7萬,事后,乙方不履行協議,
1. 可以要求甲方及時繳納以及補交社保,如果協商未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合同甲方沒有給乙方,這違法嗎
需要給乙方一份簽訂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賠償與仲裁差別較大,想撤銷協議
可以的,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勞動者證據充分,主張可以得到仲裁委員會的支持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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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