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勝任工作調崗我不同意公司同意補一個月工資并正常寫辭工書(個人原因)離職,我寫協商辭退他不同意請問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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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因為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公司給我調離工作崗位,降低我工資,我不同意,我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嗎?解除合同能給我經濟補償金嗎?》回復于 2022-11-23 1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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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公司調崗,公司讓我離職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查看回答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工作內容的條款。工作內容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什么工作,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確定的應當履行的勞動義務的主要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崗位、工作性質、工作范圍被公司辭退讓我調崗我不同意就讓我自動離職走人
易崗易薪這個在很多公司都是這么做的,不過你這里是公司說明了待遇不變的情況下,你就要拿到這個文件去找公司人事部門或者領導說清這個事。自動離職好像是沒有補償的。 原問題:《不同意公司調崗 公司要你自動離職 可以要求多少補償金》公司現在對我個人崗位進行調崗降薪,我不同意
展開全部公司沒有經過你的同意調職降薪是錯誤的,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鑒于單位有過錯,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賠償給你經濟賠償金等。具體金額看你所說的兩年六個月是否已滿及你的工資額。 原問題:《公司給我調職降薪,我不同意降薪,提出離職不同意調崗公司怎么賠償我
這個要依具體合同條款的約定而言。合同中有沒有明確規定,公司有權調任不同性質工作崗位?如果沒有,公司調任就違約,現在就可申請仲裁要求賠償。至于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員工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公司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賠償。但是公司可以以此為由公司單方面調崗說不同意就自己離職
根據勞動法規定,如果員工與企業簽訂合同時,明確了崗位及工資標準,企業如要調整崗位,屬于合同內容變更,作為合同的相關人,企業必須與員工就調崗達成一致,如果員工不同意,企業不得強行調崗或調低工資。你公司要求調整崗位,而你不同意,這屬于單方面變更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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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