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地點變動,因住宿條件不適合孕婦,協商未和公司達成一致,現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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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地點變動,員工拒絕被辭退
。。。在深圳勞動合同訂成這樣的其實不多哦,如果是只寫了深圳是沒有辦法了我們寶安這邊很多廠詳細到要寫清楚哪一個門牌地址的哦,所以即使兩個分廠差幾分鐘路都不能調動你這種要不到賠償的 原問題:《不服從工作地點變動被辭退怎么賠償?》哺乳期公司想辭退我,賠償未達成一致,公司惡意安排崗位以外工作,需要起訴公司
1、該公司在這個期間,不能解除合同(你所說的開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9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如果解除合同,公司要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一般是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建議你向勞公司未續簽勞動合同,繼續工作1個半月后發生工作地點變動,工作內容沒有改變,但是工資由新地點的公司發放,那員工的勞動關系還是在原工作地的公司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改變勞動合同內容的應該有書面文件,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說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而改變工作地點的,那么屬于用人單位沒有依據勞動合同的內容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超過6個月不轉正,協商補償未達成一致,公司單方面違法辭退
1、賠償進入公司始2、滿支付月工資滿半按半月支付3、要我今6月份辭退呢應賠償1.5月4、辭退應提前月收面形式告知員工未提前再支付月工資5、員工提賠償公司按規定入保由離職應該給補足保險簽合同未給員工視未簽(要公司說事)入司第二月起領取雙倍工資公司未與員工協商或溝通,單方面在勞動合同約定范圍內不合理地變動工作地點,是否合法?
答:用人單位有證據充分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調整員工工作崗位或安排員工培訓,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要單方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資福利待遇、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時,依法要與員工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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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