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原告是我的親哥哥,我們的父親是中國航道局員工,分配了一套兩房一廳的宿舍房居住權,我們一家人一起居住與此。此間我繼承老爸航道局的崗位,1998年我以員工的方式申購了這套房,但之后還是與哥哥一起居住,但不久后拆遷哥哥想分一套房子所以拆遷后的房屋面積補償金他有出一點,后續也就一直給他住,但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現在哥哥(原告)想改房產證名字讓我們過戶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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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是戶主,妹妹和哥哥一起有一套安置房是怎么分配的呢
和哥哥住一起?沒分家?沒結婚?如果未婚合住,房子是你們父母的(不健在),無遺囑只給你哥,那你有一份。你得根據這個拆遷誰的房子(產權)來判斷你是否得有一份。 原問題:《請問兄妹之間, 哥哥是戶主 哥哥有權分配使用權房拆遷,沒收妹妹的動遷費嗎?父親申請的宅基地,哥哥后來辦的自己的房本,現拆遷哥哥以宅基地戶主簽的合同,我是安置對象,現安置費,安置房哥哥爸媽都不給
錢是你媽媽付的嗎 如果錢是你哥哥付的 房子是你媽媽單位的話 就復雜拉“現在我母親的房子拆遷”照你說法 你媽媽有一定的產權的 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 承繼房子(你媽媽部分的產權--多少 就看法官怎么判) 你和姐姐是可以繼承的打官司贏的可能性很低啊妹妹和哥哥一起合建的房,寫的哥哥的名字,哥哥死后,哥哥兒子要全部繼承,妹妹如何捍衛自己的房子呢
一起合建房子有無證據證明,你們雙方私下有無協議約定?父親2007年去世,母親現年89歲,我53歲,結婚后一直和父母生活,兩個哥哥,我現住的房子的房契是1985年在村里辦理的,登記的是我父親的名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土地證是我的名字,建房是給我結婚后居住用的,現在我想把名字換成我的,這種情況要怎么辦?
你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奶奶今年89歲一共有七個女兒兩個兒子,一直和她的小兒子在一起生活(也就是我的父親),我的爺爺在2000年去世在此之前也是在我家里生活,這些年我爺爺奶奶的生活都是我父親一個人在照料,從吃穿住到生病住院到我爺爺的去世的費我想咨詢一下,我家房產證上有我和我父親,母親的名字,去年我母親過世了,我想把房產證上母親的名字和父親的名字都去掉,該如何操作?另外我還有一個哥哥,但是去名字的這套房子沒有他的名字
需要做公證繼承。你父親應該是占房產的1/3,父親去世后,如果沒有遺囑說明的話,就應該召集房產的繼承人做公證,包括:你父親的配偶、父母、所有子女。這些人都同意后才能公證繼承給你母親。 原問題:《房產證上是父母和我的名字,父親去世后可以直接改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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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